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50407001 | ||
标题 | 物业乱收费问题 | ||
姓名 | 江******* | ||
写信时间 | 2015年04月7日 | ||
信件内容 | 江南小区东区物业3月底私自张贴告示,电费涨价为1元/度,自来水涨价为4.5元/吨,垃圾费代收费15元/月。国家电网商洛分公司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为0.4983元/度,商洛市自来水生活用水价格为2.45元/吨,垃圾费按规定为7.9元/月。该物业没有任何物价部门和住建部门的批复,私自就涨价。最可气的是用不买电的方式限制与强制业主,这样的霸王条款让业主该怎样生活。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江南小区东区物业(即商洛市煜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月底张贴公示,电费涨价为1元/度,自来水涨价为4.5元/度,垃圾费代收费为15元/月的情况属实。经查确认是对商业用房收取的。住宅用户的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标准未作调整。 商洛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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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洛市物价局 | ||
回复时间 | 2015-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