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50616002 | ||
标题 | 关于城镇低保 | ||
姓名 | 王** | ||
写信时间 | 2015年06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2002年因考学户口从商州区农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毕业后因一直没有稳定正式的工作,户口也回到为商州区成为城镇户口。多年来身体一直有病,要进行不间断治疗,自己没有任何医保等保障。因条件符合城镇低保的申请要求,曾多次申请低保,且由所在社区递交到区民政局,但民政局均以考上学户口变更为城镇户口的不能享受低保。请问:此做法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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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近年来,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坚持以镇(办)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镇办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镇办在受理过程中,进行一次性告知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和提交资料,对提交申请资料的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按照政策进行审核,区民政局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镇(办)审核意见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批,同时按照30%的申报比例入户抽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则退回申请资料并说明审核未通过原因。工作过程中并未出现过因上学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为由而不受理城市低保的现象。 商州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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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州区政府办公室 | ||
回复时间 | 2015-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