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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szfb/2022-0014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5-09 09:49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纂《商洛市志》。

(3)负责《商洛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指导县区综合年鉴编辑工作。

(4)指导、审核县区志的续修编纂工作。

(5)整理旧志(包括古籍),编辑方志丛书。

(6)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修志经验。

(7)负责对地情资料、方志丛书、综合年鉴等书籍的统计、管理与交流。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方志科。主要负责编纂《商洛市志》;组织开展县区志的续修编纂工作;整理旧志(包括古籍),编辑方志丛书;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修志经验,发展方志事业;负责对地情资料、方志丛书等书籍的统计、管理与交流;负责单位文件起草、收发工作;负责档案、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工作;负责会务筹备、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报刊征订、老干部生活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市方志办副主任李勇(兼任)

电话:0914-2312098

(2)年鉴科。主要负责《商洛年鉴》编辑、出版和发行;指导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开展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工作理论研究,交流经验;负责全市地方综合年鉴的统计、管理与交流;参与《商洛市志》的编修工作。

科长:刘辉

电话:0914-2312098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陈朝阳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8楼27号办公室)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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