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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92600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7 10:22
名  称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一、机构职能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职能机构和综合部门,正县级规格。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住房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施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监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做好市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指导县区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负责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防震减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拟订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资、编制和人事管理、职工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承担政府及部门合同的草拟、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安排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参与城市建设资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主任:于旭峰

电话:0914-2318341

2.建筑业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指导规范全市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以及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附属设施的建造)及与其配套的管道、线路、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和监理单位、建筑制品企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实施阶段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及费率;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墙体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拟订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工作;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科长:闫洪波

电话:0914-2313049

3.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中介组织管理;建设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研究分析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适合市情的城乡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科长:罗 涛

电话:0914-2311918

4.城镇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储备工作;参与并指导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庄道路建设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房屋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示范镇、重点镇、名镇名村等申报创建和保护发展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村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科长:宋登波

电话:0914-2311933

三、局属单位

1.商洛市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具体督促工作;承担城区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受理、初审、轮候、配租配售分配方案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及退出的实施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承担城区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等;承担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督;办理房地产交易网签登记等工作。

局长:南 军

电话:0914-2383851

2.商洛市市区工程建设处。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储备、组织实施工作;对城市道路、排水、桥梁、亮化、绿化、广场、垃圾处理场、公厕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管理;承担重点项目拆迁、征地、安置管理等工作。

副处长(主持工作):田亚民

电话:0914-2398978

3.商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负责对市属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实施监督,并对所属县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站长:叶三荣

电话:0914-2313346

4.商洛市节能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墙改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大力发展节能、节地、保温、隔热的新型墙体材料;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及淘汰落后产品工作;对县区(市)墙改办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主任:李新平

电话:0914-2322408

5.商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查处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标准表格和监管规范;对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主任:王 曦

电话:0914-2360608

6.商洛市建设的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文件和计价依据在我市的宣贯和日常解释工作;负责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承包计价行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负责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的计价争议调解工作;采集、发布我市建筑市场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收集整理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资料,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定期发布房建和市政工程造价指标;办理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站长:陈建慧

电话:0914-2321995

7.商洛市建筑统筹中心。负责商洛市建筑业劳保费用的统筹管理,具体负责商洛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劳保费用的直接收缴负责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的拨付和结算;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的统一调剂和监督;负责市县两级建筑业劳保费用的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对县区建筑业劳保费用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任:张碧强

电话:0914-2986195

8.商洛市防震减灾检测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抗震法规和政策,实施监督《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抗震法规的执行,指导市区建设工程场地类别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建立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性能信息库,指导工程抗震加固和危旧房拆除工作;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地震断裂带勘察评估、安全距离避让工作;负责指导建设工程隔、减震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抗震法规宣传培训;负责指导县市区农村住房抗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主任:程丹颍

电话:0914-2312637

9.商洛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对超规范设计方案和易燃易爆等场所的设计评审、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承办消防技术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承办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从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承办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主任:张 华

电话:0914-2316097

四、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王浩

2.办公地点:商洛市商州区移动南路城建大厦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2495

5.网址:http://www.shangluo.gov.cn/z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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