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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20-08100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3 09:55
名  称 商洛市财政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一、机构职能

商洛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规格。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市财税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市对县(区)、商洛高新区的财税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

(三)负责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市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市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和全市各镇(办)财政管理工作。

(四)按规定和分工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负责管理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和退付退库;负责拟订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彩票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负责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拟订全市行政性机构、事业性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行政性机构、事业性机构资产配置标准和支出办法;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拟订全市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订全市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县(区)政府投资基金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债务;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使用计划;负责全市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初核、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拟订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指导、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管理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财政财务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财税工作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办公自动化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主任:彭璐

电话:0914-2312636

2.综合科。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彩票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工作。

科长:吴浩

电话:0914-2313145

3.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债务;负责全市置换债券安排、使用事项;负责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债务公开事项;负责全市新增债券项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使用计划;负责政府债务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科长:方祖年

电话:0914-2310971

4.预算科。研究提出全市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提出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市本级预决算方案;汇总审核市本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市与县(区)、商洛高新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项;负责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台账及人员经费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进出手续的审核、办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手册、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的审核、发放、审验工作;承担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商洛高新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科长:高昌武

电话:0914-2313815

5.国库科。负责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科长:肖敏

电话:0914-2382122

6.行政科。承担有关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团机关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负责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预算审核工作。

科长:郭永平

电话:0914-2331235

7.政法科。承担军队、武警、消防、政法、人民防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归口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科长:周伟

电话:0914-2366890

8.教科文科。承担宣传、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归口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管理文化、旅游等产业资金。

科长:赵立新

电话:0914-2330939

9.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归口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建投资财政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科长:柴占盈

电话:0914-2310972

10.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关工作。

科长:杨 坚

电话:0914-2313356

11.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会同其他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科长:薛莉丽

电话:0914-2313252

12.政府采购科。负责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全市政府采购改革;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投诉的受理、转办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性机构、事业性机构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政府采购工作。

科长:崔持鹏

电话:0914-2382193

13.绩效债务管理科。负责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债务;负责全市置换债券安排、使用事项;负责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债务公开事项;负责全市新增债券项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使用计划;负责政府债务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晓东

电话:0914-2338130

14.基层财政管理科。参与全市农村重大改革的调查研究,负责落实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加强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参与镇、村两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镇、村两级化解债务有关财政财务政策并配合实施;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镇(办)财政管理和基础建设工作。

科长:闫永儒

电话:0914-2331292

15.金融科。承担支持金融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业发展及财政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事业单位建设贷款贴息、PPP模式推广运用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管理和财务监管等工作。

负责人:刘 静

电话:0914-2330915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张晓刚

2.办公地址:商州区工农路12号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2636

5.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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