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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20-0819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1-13 15:17
名  称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

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中、省生态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和市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市重点区域、流域和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全市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区)、商洛高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支持全市生态环保产业,积极推进绿色发展。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全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核与辐射安全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构有关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实施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全市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配合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制度,配合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对外交往工作。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责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对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王曦峰

联系电话:0914-2312283

(二)排污控制科。

负责全市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健全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减排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负责人:章富强

联系电话:0914-2998639

(三)大气污染监管科(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协调开展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集中整治;负责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确定全市大气环境纳污能力。

负责人:张亚玲

联系电话:0914-2335258

(四)水体污染监管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保护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确定全市水环境纳污能力。

负责人:冯丹

联系电话:0914-2335258

(五)土壤污染监管科。

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负责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军平

联系电话:0914-2985289

(六)固体废物污染监管科。

拟订全市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负责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王华

联系电话:0914-2315960

(七)环境影响评价科。

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指导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实施工作;拟订全市环境监测规划和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监测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的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指导县(区)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负责人:王文锋

联系电话:0914-2381121

(八)综合执法科。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市级生态环境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审查等工作;负责市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起草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负责生态保护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

负责人:彭金锋

联系电话:0914-2985230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英

联系电话:0914-2381186

三.单位基本信息

1.主要负责人:王湘

2.办公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312283

5.网址:http://sthjj.shanglu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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