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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关于商洛市丹江雅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111801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 发布日期 2020-04-27 00:00
名  称 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关于商洛市丹江雅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商洛浩辰丰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丹江雅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商浩置函〔2020〕1号)收悉。经审查,现对《商洛市丹江雅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商洛市丹江雅宛是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处商洛市城西商鞅广场北侧。主要建设内容有住宅楼 、配套公用房、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占地4.560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量为4.83万m3,挖方2.22万m3,填方2.61万m3,外购0.39万m3,无弃渣。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总投资44615.91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二)同意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4.56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7.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75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方案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加强临时防护措施。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报我站批准。

(三)及时足额向我站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竣工验收。及时向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报备。

五、建设单位商洛浩辰丰置业有限公司在建设中,要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严格管理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商州区水政大队要加强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

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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