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村振兴 -> 正文
丹凤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31001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1-03-05 00:00
名  称 丹凤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丹凤县被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称号。近年来,丹凤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出了“组织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效收益”机制,全县“空壳村”全部成为“实体村”。

丹凤县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推行“双带双增双提升”(支部带动强、党员带富强,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实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模式,在全县八大产业链上建立党小组222个,镶嵌党员3100名。全县发展专业合作社557个,建立村互助资金组织102个,15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全覆盖。

在资金扶持方面,丹凤县通过争取上级支持、部门整合投入、社会组织捐赠、龙头企业帮带、项目收益补充5个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累计整合投入涉农资金2.1亿元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引导6429户群众入股村级集体经济2866.5万元,把10.02亿元扶贫资产移交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获取收益。

为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小康,丹凤县出台《鼓励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办法》。按照年度村集体经济盈利不低于5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总收益20%的标准,2020年,首批兑现21名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奖金6.5万元,鼓励引导梅庄、保定等村74名干部入股465万元发展集体产业,发挥30个龙头企业党组织、82个产业链党小组的带贫作用,集体经济受益贫困户1.38户4.82万人。

丹凤县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从发展特色产业、完善贫困群众和带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了“党支部+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公司+集体经济+农户”等集体经济模式。建立代理记账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人才培养、收益分配等16项规章制度,村级负责人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达到全覆盖,全县村集体经济健康运行。(梁鹏飞)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