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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14-155341-3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5-05-07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商洛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和省国土厅《关于部署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4〕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基础调查和评价,全面掌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程度、潜力规模和空间分布,精准制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挖潜、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的途径和措施,为科学用地管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范围及内容

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包括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和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两部分。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范围为《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全部现状建设用地。内容包括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以城区现状建设用地为评价对象,划分居住、工业、商业、教育、行政办公等功能区,分析利用状况,定量评价各类功能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依据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结果,测算各类功能区的集约利用规模潜力和经济潜力,制定挖潜时序安排;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范围为商洛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建设用地。内容为定性分析市本级及各县区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程度,定量评价市本级及各县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揭示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状况。

三、阶段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初始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分七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制定工作和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队伍,制作基础资料收集清单、问卷调查表、外业调查表格,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落实工作职责。

(二)资料收集阶段(2015年5月1日—5月20日)。收集评价工作所需的年度人口、经济和用地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乡规划图、影像图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等资料。

(三)外业调查阶段(2015年5月21日—6月10日)。对区域用地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整理、归类、核对外业调查资料,完善工作底图内容,填写外业调查表格,汇总数据。

(四)成果编制阶段(2015年6月11日—8月31日)。根据外业调查资料,进行内业数据测算,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定性分析、定量评价和综合对比分析,编制成果报告、图件,建立评价数据库,汇总数据表格。

(五)验收报备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充分论证,经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国土厅审查、验收。

(六)底图处理阶段(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图、城镇地籍调查图、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及市域影像图等,制作中心城区用地评价工作底图,划分出居住、商业、工业、教育、行政办公等功能区。

(七)2016、2017和2018年工作任务和阶段安排根据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制定。

四、评价成果

(一)文字成果。形成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报告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基础报告等3个文字性综合报告。报告文本均采用word格式。

(二)图件成果。绘制完成区域用地状况评价图件、中心城区用地状况评价图件和中心城区用地潜力测算图件等22幅图件,成果采用JPG格式。其中:区域用地状况评价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域遥感影像图;中心城区用地状况评价图件包括工作地域影像图、工作地域用地现状图、工作地域用地现状与规划用途比较图、功能区分布图、功能区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图、典型功能区分布图及其它能够反映成果的图件;中心城区用地潜力测算图件包括功能区潜力挖潜方式分布图、城市用地规模潜力分区图、城市用地经济潜力分区图、城市用地潜力利用时序配置图及其它能反映成果的图件。

(三)表格成果。汇总填报区域用地状况评价、中心城区用地状况评价以及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三大部分的基础数据、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等54张表格,成果采用Excel格式。

(四)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字段设置等均依照国土部下发的《数据库标准》进行,成果采用shape文件格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国土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教育、工信、公安、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水务、商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价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国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土地利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也要参照市上模式,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国土部门负责做好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进度检查、成果预审及资料收集、审核和测算、分析;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评价工作计划,确定各年度所需经费,提前编制资金预算,确保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发改、统计等部门负责提供评价工作所需的年度人口变化、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提供城乡规划图、影像图等图件资料、数据和城市建设发展的相关资料;公安、环保、水务、教育、工信和商务等部门负责提供行业发展及用地需求等相关资料、数据。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国土系统职工的学习培训,使其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四)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大对此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或在评价工作中虚假填报,对全市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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