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保障性住房 -> 正文
柞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范推进
索 引 号 01606072-9-10_B/2013-072500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3-04-25 00:00
名  称 柞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范推进

柞水县始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根本性途径,不断完善机制,加大投入,规范程序,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呈现出规范推进良好态势。截止今年3月底,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累计竣工4087套,主体完工770套,主体在建237套,办理前期610套。

创新思路,破解用地难题。针对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的实际,采取“集中、集约、适度高层”的办法,将城镇建设中预留的规划用地通过置换形式集中起来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24.3亩,在县城南关红石岩建设26层600套廉租房,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总量。

多措筹资,保障资金供给。加大县级财政配套力度,筹措县级配套资金3760万元,在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公司贷款2000万元。同时,制定了《柞水县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把资金使用管理审批关,实行分级负责签审制度,有效规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管理。对所有申请对象逐一核资料、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严格按照“三审核三公示一审批”程序逐级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所在区域进行15的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电脑摇号配租廉租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摇号结果公示15日无异议后办理入住手续。对条件提升超出保障范围的对象,及时停止发放廉租补贴,终止其享受住房保障资格。目前,全县分配入住廉租房218户,均做到了全程公开透明。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