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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分配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20211214-155313-26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2-05-25 00:00
名  称 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分配实施细则

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工程,目前室内装修已经结束,外网工程即将竣工,达到分配条件。为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62号)的相关政策规定,参照西安市、宝鸡市和外省、市分配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电脑抽号产生实物配租对象和房号的方式进行。为了切实搞好抽号配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抽号时间 2011年元月上中旬

二、抽号地点 市区

三、抽号仪式

正式抽号前,拟举行商洛市市直廉租住房分配仪式。参加会议人员:拟邀请市上有关领导、市上相关部门及相关社区或单位代表、公证人员、新闻媒体参加。并邀请公安部门做好安保工作。

四、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房源为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9#、10#、11#、12#、13#楼共计468套,其中二层以下144套对申请户中56岁以上老人以及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通过抽房号直接配租;其余三层以上324套对符合保障条件,并对申请惠民小区廉租住房的家庭通过抽号实行配租到户。

五、本次实物配租的范围及对象

本次实物配租的范围及对象为市直单位职工、具有城区户口、已申请且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以下的家庭(不包括商洛市造纸厂和商洛炼锌厂申请的职工)。据调查统计,市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263户。截止2010年12月,已申请领取租赁补贴保障的1166户(不含市锌业公司和造纸厂申请的职工188户),其中老弱、病、残特殊家庭约98户。

六、审核程序

申请人在市房产管理局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如实填写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初审,并提供该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残疾或大病证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确认、编号、发放确认单。

七、参加抽号时申请家庭应携带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如果委托家庭成员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抽号时,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分配家庭确认单。

八、抽号方案

(一)抽号方式

经过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初审,市房管局审核后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将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确定实物配租住房的具体房号。抽号使用的程序、电脑等由公证人员现场审验,整个抽号过程由公证机关现场进行公证。

(二)抽号步骤

本次参加抽号的家庭分为2组,实行一天两场抽号完成。

1、特困家庭为一组(即第1组),通过电脑抽号确保每户均能抽取一套住房(自行弃权除外)。

2、其他家庭为一组(即第2组),采取电脑抽号“一步到位”的方式抽取剩余324套住房房号。其中未能抽到住房的家庭则实行轮侯,轮侯期间享受租金补贴,待有房源后再进行抽号确定房号。

3、上午抽取第1组、下午抽取第2组。

参加抽号的家庭如未能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办理签到手续,视为自动弃权。

分组情况详见下表:

时间 分组 分组说明 家庭数量 抽取房源

上午

9点开始抽号 1 特困家庭 9-13#楼一、二层144套住房

下午 2点开始抽号 2 其他家庭 9-13#楼其余324套住房

合计 468套

九、抽号程序

上午(9点— ):第一组家庭抽取房号

1、参加分配的家庭签到(早7点至8点)。

2、现场核对申请家庭携带的身份证等资料。

3、现场抽号分配住房:特困家庭按照编号顺序,10户为一小组依次抽取房号。

现场领取: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分配结果通知单

4、抽房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

下午(14点— ):第二组家庭抽取房号

1、参加分配的家庭签到(下午13点至14点)。

2、现场核对申请家庭携带的身份证等资料。

3、第二组家庭现场抽号分配住房:其他家庭按照编号顺序,10户为一小组依次抽号,确定本次是否获得配租及房号。

现场领取:江南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分配结果通知单

抽房号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

十、预备方案

如当天下午17时剩余未抽号家庭较多,第二天上午追加一组,以次顺延。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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