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保障性住房 -> 正文
商洛:“保障房”圆了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0-05210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20-05-21 00:00
名  称 商洛:“保障房”圆了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近年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住房保障政策,坚持以改善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为目标,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形成了以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低收入棚改安置房“四房一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78万套,分配入住7.65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0.87万户,共有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8.52万户约28.8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圆了困难群众的“安居梦”,住房保障覆盖面比例达到24%,其中主城区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72%,达到了国家和省上的要求。连续6年荣获省政府表彰,商南县、山阳县和丹凤县荣获“十佳县”称号。

商洛市不断创新建设模式,将保障房建设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相结合、与教育“校安”工程和卫生“安心”工程相结合、由零星建设向集中建设发展,多层建设和高层建设相结合,走共同发展模式,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缓解了资金压力。 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成1000套以上的保障房小区12个32934套,占保障房小区总套数的80.8%。

商洛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管理、住户参与”的管理模式,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创新工作方法,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快保障房小区基础配套和社区服务、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创建多个特色项目,多方位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市符合创建条件的保障房小区31个40785套中,已经完成小区创建29个39603套,小区创建个数和套数分别达到93.5%和97.1%,全面完成省上90%以上的创建要求,其中11个保障房小区获得省上命名、18个保障房小区获得市级命名。在保障房小区实施派驻“协管员”,建立楼长制实行共管共治,建全“六室八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公益性岗位培训,组建党的基层组织,强化了党员示范效应,增强了保障对象的归属感,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的目标。

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不但完善了城市配套而且加快了我市城镇“一体化”建设;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的拉动了地方经济,加大了地方人口就业,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了我市约8万余户中低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化解了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社会矛盾;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抑制我市商品房价格过快增涨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十四五”期间,商洛市将继续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按照“因城施策,调整方式,按需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制度,因城施策,完善体系,对进城务工、新市民和新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保障人群的住房需求。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