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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四个结合”加快贫困群众搬迁入住
索 引 号 01606072-9-10_B/2019-06140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9-06-14 00:00
名  称 洛南“四个结合”加快贫困群众搬迁入住

今年以来,洛南县紧盯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围绕实际入住抓装修、旧宅腾退抓搬迁、就业配套抓产业和社区融入抓服务等关键,突出重点补短板,完善政策促提升,夯实责任传压力,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确保搬迁群众入住脱贫。

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围绕易地搬迁群众 “三率一度”提升工作,印发了《洛南县易地扶贫搬迁“三率一度”提升工作包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任务要求、装修标准、包抓责任。采取公开邀标、竞标的方式动员广大装修企业积极参与安置房装修,在每个集中安置点,按照每平米不超过150元和300元的标准装修2套样板安置房,供搬迁群众现场参照、借鉴和选择。政府对参与安置房装修的企业在装修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做到群众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企业与群众点对点服务,形成了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得实惠”创新推进模式。

坚持联户统装与自主装修相结合。坚持低成本、高质量,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在鼓励群众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进装修的同时,积极倡导群众不超标准自行装修,坚决防止贫困群众举债装修。至目前,全县已分房交钥匙的6067户23351人中,已完成装修并实际入住4500余户,其他搬迁户装修正在有条不紊推进,6月底将全部完成装修任务,达到入住标准。

坚持分类施策与兜底保障相结合。对签订装修合同的搬迁户动员企业垫资装修,抢抓工期、全力加快进度;对未签订装修合同的搬迁户进行分类研判,对自行装修的搬迁户做好装修政策的宣传,严防举债装修;对有能力装修而举棋不定的搬迁户上门动员,签订装修协议;对有能力装修而不愿装修的搬迁户宣传奖补政策,实行责任包抓,确保装修入住;对没有装修能力的特困户和五保户按照地平、墙白、水通、灯明、配备安装必要厨卫设施的标准进行“保底性装修”,装修成本每平方米控制在150元以内。

坚持结余资金与腾退资金相结合。从建房补助、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节余资金中按人均1000元的标准筹集,从旧宅腾退奖补资金中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筹集,累计筹集专项资金8460万元,用于“安置房装修、实际入住”工作的奖励补助。对未超标准按时完成装修并实际入住的搬迁户,按每平方米50元给予首次奖补;在实际入住后主动腾退旧宅基地的每亩再给予25000元的二次奖补,确保搬迁群众早日入住。(洛南县人社局 刘卫锋 花 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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