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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28.55亿
索 引 号 20211214-154858-53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8-04-11 00:00
名  称 我市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28.55亿
日前,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将新开工7019套,建成安置房3000套,同时,进一步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2014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28.55亿元。

2018年是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第二个三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承前启后、高效推进的关键性一年。为了进一步抢抓机遇,追赶超越,圆满完成全市棚改工作任务,我市将2018年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效年”,1月至6月为棚改工作提效攻坚阶段,7月至12月为决胜进位阶段,采取周统计、月通报、季点评的制度对各县区棚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开展绩效考核。

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市上全力提升项目推进效率,全面加快“四项审批”“四证一书”等手续办理,各职能部门对资料齐全的项目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房屋征收,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算好征收补偿账、发展收益账、环境改善账,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2018年项目力争6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任务,所有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快工程建设,对棚改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抢进度、抢工期,确保按进度要求施工建设到位;加快回迁安置,对棚改安置房竣工项目必须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回迁到位。

创造性地做好项目融资,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沟通,立足于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自身收支平衡的基本要求,做好2018年棚改项目和续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审贷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商洛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还款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县区棚改项目收支平衡资金专户,按照约定向国开行还本付息,实现贷还款良性互动,用足用活国开行支持棚改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严格规划建设管控。紧密围绕中心城市和各县县城的城市定位,高起点、前瞻性地做好各棚改项目规划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主体责任,把好工程质量关,把棚改项目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见习记者 张雯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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