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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强化“五个一批”举措去库存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033000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7-03-01 00:00
名  称 丹凤县强化“五个一批”举措去库存

丹凤县用活用足政策,激活市场活力,采取“五个一批”措施,全力让房屋回归“居住”用途,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步伐,保障不同层次群众的用房需求。

一是结合棚改消化一批。制定印发了《丹凤县棚户区改造选购商品房安置试行办法》和《丹凤县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户选购商品房。实施棚改区安置房源特约供应,将“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列入棚改安置房,设立商品房选购中心和营销点。奖励选择货币化安置且选购存量商品的棚改户每户0.8万元,同时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推动棚改与去库存双赢。

二是打通“四房”化解一批。按照“房源整合、优势互补、城乡一体”原则,实施商品房、保障房、移民房和棚改房“四房”打通使用。同时暂停审批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停止对开发商供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三是激活潜力销售一批。全面落实降低提取、贷款门槛,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服务效率“双降双提”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拉动和保障作用,激活新市民购买潜力。开展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贷款业务。开辟进城入镇就业创业、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绿色通道”,鼓励银行推行公+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新市民安家贷等信贷产品,不断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四是降价让利销售一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中不合规收费,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商品房成本。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和形势,调整营销策略,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旅游、养老、创业等跨界地产,促进市场消费。加大区位较偏、库存量较大楼盘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尾盘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购买吸引力。

五是双规驱动化解一批。采取房屋交易和租赁双轨驱动,鼓励房地产企业租售并举,加快资金回笼。制定优惠政策,完善管理体制,鼓励投资机构或自然人进入房屋租赁市场,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进满足进城就业创业、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需求的住房制度改革,将已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非城镇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按标准逐月发放租赁补贴,引导其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梯度住房消费观念。健全完善购房与租房相结合、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补充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用房需求。(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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