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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货币化安置圆了棚户区居民住房梦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6-081906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6-04-22 00:00
名  称 商洛市货币化安置圆了棚户区居民住房梦

棚户区改造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而棚户区居民安置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桃花盛开的季节,在商洛中心城区,采访了商洛的棚改货币化安置情况。
商洛市中心城区现有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棚户区居民安置分就地新建安置房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形式,货币化安置又分一次性货币安置和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居民选房、在产权置换面积内政府买单)两种形式,选哪种形式完全取决于居民自愿。在位于繁华地段的商运片区棚改项目区管理处,记者正好碰上前来办理异地选购商品房手续的张建国、王秀群、张燕3户棚户区居民,他们分别选购了怡翠山庄小区7号楼601、603和10号楼一单元1703商品房安置。问起为什么要选商品房时,他们回答说,虽然从繁华的地段迁到相对僻静的地方居住,但旧房换成新房,且每套房政府奖补十几万元,装修买家具基本就够了,就能入住,很实惠。
在北新街东延片区棚户区,走访居住在原商洛栲胶厂院内的棚户区职工,和他们拉起了安置话题。大伙经过比较后普遍认为,选货币化安置比较划算。因为建回迁安置房需要两三年,居民就得等待两三年,货币化安置可以让他们这些动迁居民马上住到自己心仪的小区、户型和楼层,圆了渴望已久的住房梦,免受了过渡阶段租房居住的不便和辛苦。这个居民点共80户职工,其中34户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46户与房屋征收主体单位签订了选择商品房异地安置协议,并选定了房子开始装修,货币化安置率达到100%。
商洛市中心城区有待售商品房4000余套。为了让棚户区住房困难的居民早日住进宽敞明亮、设施配套的新房子,市政府把棚改安置和房地产去库存衔接起来,把货币化安置作为棚改安置工作的首选,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商洛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用优厚的惠民政策提高棚户居民自愿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的积极性。如异地安置奖励面积最高可达1􀏑1.5,对一类区被征收户到二、三类区或二类区被征收户到三类区选房安置补偿基准价差价部分。同时设立了商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购大厅,组织10家房源企业入驻,并制作商品房小区模型供居民自由选房。对选定房子的被征收户由政府统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格,一房一价,并统一结算选购安置房资金。
市政府积极鼓励安置户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大力引导棚户居民自愿自觉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规定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给予房屋评估总价30%的奖励标准。同时广泛宣传货币化安置的好处,书记、市长深入棚改一线,上门宣讲政策规定,给被征收户吃了定心丸。
在走访中了解到,2015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0562户,其中货币化安置6470户,货币化安置率6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1%,先后有铜川、渭南、安康等市县到商洛考察学习货币化安置的做法。(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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