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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20211214-155231-33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5-04-08 00:00
名  称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1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2014年3月14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工作报告》、《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的报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的报告》、《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关于银行账户销户和增设的报告》等;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调整邮储银行账户开户行的报告》、《关于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州管理部迁移银行账户的报告》、《关于修订商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个贷管理办法的报告》、《关于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请示》、《关于申请解决业务及办公用房的请示》等。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商洛市香菊路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楼,联系电话:2953062。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工作。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计会科、资金科,下设商州管理部、洛南管理部、丹凤管理部、山阳管理部、商南管理部、镇安管理部、柞水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胡智军

主任

主持市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艾相卫

副主任

分管计会科及商州、洛南、丹凤、商南管理部;协助主任分管财务工作;负责职工工资的申报发放、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及检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3

张治富

副主任

分管资金科及山阳、镇安、柞水管理部;协助主任分管人事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行风政风建设、政务公开、考核、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4

雷长军

副调研员

协助艾相卫同志工作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商州管理部

商洛市北新街香菊路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2392629

0914-2392621

0914-2982738

2

洛南管理部

洛南县华阳路农行城关营业所二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7382161

0914-7327868

0914-7328208

3

丹凤管理部

丹凤县龙驹寨凤麓小区院内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3329857

0914-3329850

0914-3329815

4

山阳管理部

山阳县北新街农业银行办公楼4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8322025

0914-8322609

0914-8322505

5

商南管理部

商南县南大街389号新华书店院内3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6329960

0914-6322532

0914-6329962

6

镇安管理部

镇安县十字口工行3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5323134

0914-5322983

7

柞水管理部

柞水县乾佑街中段公路管理段3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4341727

0914-4321221

8

市中心

资金科

商洛市北新街香菊路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0914-2325671

商州区名人街建行一楼公积金服务处

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7:30

0914-2985905

中心网站: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gjj.shangluo.gov.cn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商洛分行北新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商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洛南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丹凤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山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商南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镇安县城关营业所、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柞水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商州迎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洛南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丹凤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山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镇安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朝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北新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洛南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丹凤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山阳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商南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镇安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洛分行柞水县支行、陕西省洛南县信用联社、陕西省丹凤县信用联社、陕西省商南县信用联社、陕西省镇安县农商行、陕西省柞水县农商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2530家,实缴职工90718人,缴存70489.66万元,同比增长18.89%。当年新增开户单位43家,新开户职工3096人,净增单位43家,净增职工2357人。截止2014年底,缴存总额325927.58万元,缴存余额227910.76万元。分别同期增长27.59%、25.96%。

(二)提取:2014年,提取23513.08万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3.38%,比上年同期增加53.84个百分点。截止2014年底,提取总额98016.82万元,同比增长31.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商洛分行北新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商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洛南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丹凤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山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商南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镇安县城关营业所、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柞水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商洛分行镇安县支行。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64笔28666.40万元,同比下降24.31%、26.3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769.30万元。截止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158笔218439.9万元,贷款余额87999.21万元,同比增长11.64%、15.11%、0.57%。个贷率为38.61%,比上年同期下降9.7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万元,应还贷款本金0万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0万元。截止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0万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1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万元。当年(兑付、转让、收回)国债金额0万元,期末国债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

(五)资金存储:截止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133972.42万元。其中,活期6543.25万元,一年以内定期(含)19100万元,一年以上定期87553.34万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0775.83万元。

(六)其他:截止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57.07%,比上年同期下降6.5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8441.46万元,同比增长30.55%。存款利息收入4626.8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796.2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逾期贷款罚息、复利、违约金收入)18.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351.32万元,同比增长14.94%。缴存职工账户余额利息支出4216.0万元,同比增长15.11%,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29.73万元,其他支出(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手续费、账户维护费、购买支票等支出)5.5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090.14万元,同比增长52.59%。增值收益率1.79%,比上年同期增加0.3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9.9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1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4.26万元,按照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建发〔2011〕207号)提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745.88万元,用于营业网点购置服务大厅及网络信息建设,其中:市直提取510.32万元,商州管理部提取388.34万元,洛南管理部提取110.25万元,丹凤管理部提取104.59万元,山阳管理部提取165.11万元,商南管理部提取149.75万元,镇安管理部提取287.66万元,柞水管理部提取29.86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64.2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0万元。截止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4.4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系统职工共计145人(其中在职职工135人,退休职工10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93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4.96万元,公用经费94.51万元,专项经费64.87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4.4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35万元、公务招待费0.31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是为85.09万元、18.04万元、17.68万元;商州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75.82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61.46万元、8.38万元、5.98万元;洛南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08.26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5.77万元、10.89万元、1.6万元;丹凤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14.63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9.67万元、11.5万元、3.46万元;商南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14.33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6.73万元、10.67万元、6.93万元;山阳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03.33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83.5万元、14.97万元、4.86万元;镇安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67.4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3.3万元、7.34万元、6.76万元;柞水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26.1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9.44万元、9.06万元、1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止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3.5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6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4.4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0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98%。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止2014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0%。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止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140.6万元(其中:商州管理部历史遗留风险资产120万元产生于1998年1月6日,区财政局借款400万元用于干部工资发放,分别于2006年12月还款30万,2008年1月31日还款50万,2010年1月31日还款100万,2011年1月31日还款100万;剩余120万元自2011年至今暂无还款。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4年11月18日发函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政金函〔2014〕8号);丹凤管理部历史遗留风险资产15.3万元分别产生于1995年4.6万元因借款人病故无法收回该笔借款、2010年10.7万元借款人因经济犯罪处于服刑期无力偿还该笔借款;商南管理部历史遗留风险资产5.3万元产生于1996年,因发展第三产业造成损失无法收回),比去年同期减少1.3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9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79%和18.89%。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1.26%,国有企业占11.39%,城镇集体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7%,其他占1%。

按收入水平,中、低收入群体占90%以上。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705笔23513.08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2.7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租赁住房占1.2%,其他占1.4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6%(离休和退休提取5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7.54%,其他占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3.8%。2014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06.78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1%,90--144(含)㎡占79%,144㎡以上占10%;新房占82%,二手房占18%。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0%以上。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万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0万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0个0万元。建筑面积工0万㎡,可解决0户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4.02%。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情况:经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3月14日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即: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职工所在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政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不超过12%。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银发〔2014〕348号),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0%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情况:经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18日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过去的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过去的10年延长至15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情况:经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18日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合理确定提取条件:对于养房(其中包括缴纳大修基金、物业费、冬季取暖费、夏季空调费、天燃气安装费、房屋购置契税)和支付房租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予以支持。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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