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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四项措施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10401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2-29 00:00
名  称 丹凤县四项措施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印发了《关于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相关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援组、交通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事故调査组、后勤保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强化措施。以县消防大队骨干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公安、卫健、应急、环境等部门力量,成立了县级综合救援大队,配备必要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协同作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对禁行时段、路段落实防范措施,对矿山、危化品企业完善环境安全预案,对危化品运输罐体、车辆定期检查和维修,预防泄漏事故发生。

三是落实物资储备,做好预防。在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沿线落实编织袋、沙料等应急物资,对事故易发路段、隐患段点等进行重点整治,设立警示标语,完善交通标识标志,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应急值守,加强督查。严格落实24小时带值班和信息传递制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县政府督查办、应急局、交安委将此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及时进行通报,对领导不力、擅离职守、处置失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杨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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