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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值班要情上批示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606072-9-09_E/2020-0710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4-10 00:00
名  称 关于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值班要情上批示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陈耳金矿1498坑口580中段粉矿回收斜井底平巷撬毛排险作业中发生一起顶板冒落事故,致1人死亡。我局立即将事故信息上报省应急厅和市政府。3月30日,省、市政府领导在省政府总值班室值班要情第151号上作出批示。接到批示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批示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外包工程发包单位

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轩,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位于商洛市洛南县寺耳镇高村,注册资本7968万元,经营范围为金矿地下开采、销售。该公司为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控股的国有中型股份制企业,2019年取得探矿证、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证照均在有效期内。因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3月4日企业恢复生产。

(二)发生事故的外包工程承包单位

灵宝市波伟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新锁,成立于2005年4月14日,注册资本2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井巷工程施工,符合外包施工资格要求,资质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019年8月,灵宝市波伟实业有限公司与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范围为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1498坑口采掘工程及辅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康积富。2020年1 月,双方又补充签订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洛南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指挥,经过一个小时的救援,将伤者救出矿井就近送往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洛南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积极开展工作。目前,社会秩序稳定,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三、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初步调查分析,事故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自查自改不彻底;二是矿井深部地压较大,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力;三是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职工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不足;四是企业对外包作业单位管理不严格,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管。我局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盯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强化源头管控,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

二是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按照事故分级调查处理原则,洛南县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整改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强化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督办通知书》(陕应急督[2020]6号)和《关于责令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停产停工整改的函》(陕应急函[2020]97号)要求,监督企业停产整顿3个月,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聘请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体检”,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督企业认真彻底整改,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外包作业单位管理。我局正在制定《商洛市工矿商贸行业防范遏制外包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外包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情况,建立外包作业队伍监管台账。统筹安排全年外包作业队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外包作业专项安全督查检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购买技术服务,强化隐患整改。以“隐患排查专业化、挂牌督办常态化和日常监管标准化”为抓手,以学习“凤凰建材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为主线,持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安全技术专家对全市尾矿库、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企业安全隐患,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商应急字〔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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