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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9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8-16 16:15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促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形成较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不断提升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关键区域基本建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消雹作业覆盖面达70%,人工增雨覆盖面达90%。作业效果显著提升。同时,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等制度,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

1.增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意识。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等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用气象知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认知水平。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市各级教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大、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意识教育。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宣传科普联动机制,开发优质气象科普资源,建设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全天候、跟随式气象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系统性科普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帮助社会公众多渠道获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气象灾害。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4.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要按照“人盯人”防抢撤机制和防汛“双‘2+5’”模式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地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要明确镇(办)、村(社区)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健全预警联动响应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灾害风险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水利、应急、气象、城管、农业农村、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构建由行业管理部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的会商机制。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由极端天气引发的水旱灾害、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等应急预案,做到报快、报准、传好。(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优化处置程序,完善高风险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雷电灾害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完善指挥调度制度,根据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响应措施,及时调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市应急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7.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升级新建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气象雷达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卫星遥感产品应用,升级卫星接收应用系统,完善卫星观测和应用网络。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重点提高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农作物生产区等气象监测能力,加密更新自动气象站,新建北斗应急自动气象站、城市自动气象站,改造老旧自动气象站,到2023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推进气象观测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筹规划和监督协调。(市气象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实施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升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一体化、实况降水监测预警等平台,建设智能数字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建立完善提早预报预警机制,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实行分落区精准预报,落区精准到县(区)、镇(办)、重要景区。提升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水文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市、县(区)水文与防汛、气象互联互通的视频会商系统,提高洪水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城市应对极端天气应用研究,建立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城市气象监测预警服务指标,建设商洛综合观测数据中心站、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示范项目)。(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水文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定量化、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整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重大突发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制度,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气象保险业务,扎实做好乡村旅游气象服务,开展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卫生健康等专项气象服务,为城市乡村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围绕打造“一都四区”总目标,构建以“大数据运行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商洛“智慧气象”服务系统,研发康养、旅游、交通、能源等智慧气象服务产品,共推“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服务,打造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康养宜居等生态气候品牌。(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供电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0.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体系。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程,建设商洛预警信息精准发布系统,升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广覆盖、立体化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手段,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动5G消息、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应用。开展“气象+媒体”“气象+行业”信息服务,新闻媒体单位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通过各级各类平台,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

11.加强地面空中立体人影作业能力建设。建设标准化地面人影工作站,升级改造现有工作站、作业设备,与省气象局建立高性能飞机在商洛常态化开展飞机增雨作业机制,保护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完善人影科学作业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包含人影作业指挥应用软件和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平台,促进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提升。(市气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2.建立健全人影工作保障机制。加大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加强人影队伍建设,保障人影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建立稳定的人工影响天气经费投入机制,将人影指挥管理、宣传、运行保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影工作顺利开展。(市气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提升人影安全监管能力。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制度,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储运安全保障,实施“人炮分离”技术改造,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实时监控。(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制定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专项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应急、公安、资源、城管、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水文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专班,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职能,对照《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和《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工作任务,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资金支持。县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和人影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区要将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商洛考核范围,制定具体方案,促进能力水平提升。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实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目标。(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附件:1.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2.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1

商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内容 年度

2022年

2023年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

建设地点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一、提升卫星观测应用能力建设

1

新建北斗水汽观测站

2

洛南县、柞水县









1





1

市气象局

洛南、柞水县政府

2

新建地面卫星通信小站

1

市气象台















市财政局

3

升级CMACAST小站

1

商州区

1














商州区政府

二、提升雷达观测能力建设

4

新建波辐射计+激光雷达

2

商州区、柞水县








1






1

市气象局

商州区、柞水县政府

5

新建对流层风廓线雷达

1

山阳县












1



山阳县政府

6

商洛雷达大修和技术升级

1

商洛雷达站
















7

新建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

3

洛南县、商南县、镇安县




1





1




1


洛南县、商南县、镇安县政府

三、提升地面监测能力建设

8

更新六要素自动站

36

7县区原站址


5




6


2


7

5

6


5

市气象局

各县(区)政府

9

新建北斗应急自动站

54

53个镇办

6

8

7


10

7

7

2



7




10

气候关键区加密自动站

75

7县区镇办


5

5

5

5

5

5

3

8

6

7

8

7

6

11

新建城市自动站

6



1

1

1

1

1

1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2

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

3

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










1

1


1


市财政局,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政府

13

便携式土壤水分检测仪

8

市县(区)气象站

1

1

1

1

1

1

1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4

应急不间断电源UPS

7

县(区)气象台








1

1

1

1

1

1

1

各县(区)政府

15

应急不间断电源UPS

1

市气象台
















16

全市北斗自动站应急备件

48

市县(区)技术保障中心



3

3

3

3

3

2







各县(区)政府

17

标校检测仪

6



1

1

1

1

1








四、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8

建设综合观测数据中心站

1

市气象台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

19

城市淹没预警系统

7

市县(区)气象台









1

1

1

1

1

1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0

开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示范项目)

1

商州区气象局

1














商州区政府

21

开发观测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

2

市气象台















市财政局

22

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建设

3















五、提升信息发布能力建设

23

购置信息发布专用服务器

4

市气象服务中心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

24

新装北斗应急终端

96

市级7个,7县区


13

13

13

13

13

13

11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5

开发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系统

1

市气象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26

视频采集系统

1















六、提升水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7

在全市新建预警预报断面85处升级4处

85

7县区

6

7

6

6

6

6

6

6

6

6

6

6

6

6

市水文中心、市气象局

各县(区)政府

28

建立市县(区)视频会商系统

1

市水文中心















市财政局

29

新建河道视频监控站35个,升级4个

3















附件2

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任务责任清单

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提升总任务

2022年-2023年各县区分解任务责任清单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参与部门)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编号

任务名称

单位

数量

1

新建人影工作站

11

1

2

2

1

2

2

1

市气象局

各县(区)政府

2

升级改造现有工作站

10

1

3

1

1

1

2

1

3

人影装备购置

3.1

新型火箭(带车)

15

3

3

2

1

1

2

3

3.2

新型高炮

16

4

2

1

1

1

4

3

3.3

卫星设备

18

2

2

3

2

3

1

5

3.4

地面烟炉

11

1

1

1

1

1

5

1

4

作业人员公益岗数量设置

93

9

20

12

6

14

22

10

5

维持经费保障(2022年度)

5.1

37炮弹购置

9500

1200

2000

1100

1200

1300

1600

1100

5.2

火箭弹购置

315

40

60

45

40

40

50

40

5.3

高炮年审

31

3

10

4

2

4

6

2

5.3

火箭年审

25

3

3

4

3

5

4

3

5.4

作业人员培训

人次

117

9

30

12

11

13

27

15

6

市级人影指挥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

6.1

人影作业指挥系统

1








6.2

市级人影指挥平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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