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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索 引 号 szfb/2022-0121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2-10-10 17:08
名  称 关于2022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开展集中执法、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全市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态势,现通报如下:

一、1-9月事故总体情况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66.67%;死亡9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50%。

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100%。

(一) 各行业事故情况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1人,分别下降37.5%、12.5%;

其他(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

采矿业0事故,同比减少5起、5人,分别下降100%;

建筑业0事故,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100%;

商贸制造业0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持续保持零事故。

(二)各统计单位事故情况

商州区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66.67%,死亡3人,同比持平;

洛南县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

丹凤县未发生事故,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

商南县未发生事故,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00%;

山阳县未发生事故,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

镇安县未发生事故,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00%;

柞水县未发生事故,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

商洛高新区未发生事故,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

高速路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减少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20%。

二、事故特点分析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67%和50%。采矿业、建筑业、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均实现了“0”事故目标。含高交大队在内的九个统计单位实现了事故起数全部下降的目标,其中,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和商洛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0,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交通事故占比较大,且高速公路事故均为外地车辆发生事故。1-9月份,全市发生的6起生产安全事故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83.33%、77.78%,其中,4起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这4起高速路发生的事故肇事车辆均为外地车辆。

(三) “三违”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今年发生的6起事故都属于典型的违章操作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5起道路交通事故都为违章操作,1起醉酒超速追尾,1起超速追尾前车导致,另外3起均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间碰撞造成事故;洛南县中田永恒供热有限公司“9.10”窒息事故,初步原因为没有按照有限空间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发生窒息死亡事故。

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四季度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四季度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及早研判形势,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细化责任抓落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验收评估在即,要统筹安排强监管,稳步推进重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事故防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认真做好验收评估工作,努力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单位要采取有力举措,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矿山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消防安全、自建房和旅游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企业要查找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减少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阻断“风险变隐患、隐患变事故”的通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跟踪督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持续抓好冬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结合“双节”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假期道路通行安全畅通。要持续以人、车、路、企综合治理为抓手,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客车、校车、危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切实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惩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恶劣天气时段、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确保全市交通安全。二是要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要重点加大对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抓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紧盯危化品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和反应装置、带压装置等关键环节,及时做好风险分析研判,扎实做好防冻、防凝、防泄漏、防爆炸等工作。四季度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要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零售及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四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四季度建筑行业各项工期任务更加紧迫,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时工房、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要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积极整改问题隐患。五是要抓好城市消防安全。四季度要重点强化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文保单位等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火灾高发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纠治堵塞安全通道、违章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四季度工作特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道路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城镇消防、危化烟爆、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水平。要突出生产安全故事频发、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检查,兼顾“小、偏、远”、停产、半停产,长期无人管理企业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防止出现重复检查、重复执法的问题,有效衔接落实整改指令不力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制度,及时关注特殊天气和自然灾害,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防范应对准备,加强沟通联系,对各种突发事件信息要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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