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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七批)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2-01050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1-05 00:00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七批)

截止2021年12月29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5件,目前已办结97件,现将第十七批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八一村十一组林区东段(兑山南坡林区)被工程队破坏,施工单位没有任何手续

洛南县

经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建设工程实为:景村镇八一村产业路工程,系2021年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路资金补助项目,总投资56.61654万元,计划修建产业路2条(全长3.41㎞),由陕西华锦诚业建设工程公司承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24日,陕西华锦诚业建设工程公司施工期间造成10.9亩林业植被、6.74亩农用耕地破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5号)中“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路基宽度在8米以内,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图斑或地块”规定,洛南县景村镇八一村产业路工程路基小于8米,占用的6.74亩农用耕地属于农业设施附属用地,其土地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卫片执法只提供照片即认定合法,无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行为处罚(修路前施工单位与该村村委会达成用地协议)。

属实

2021年12月10日,洛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该公司洛南县景村镇八一村产业路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非法破坏林地10.9亩刑事立案侦查(洛公(刑)立字〔2021〕1255号),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取证程序。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破坏的林坡组织实施生态修复;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2021年12月24日,洛南县林业局局长对景村镇林业分站长约谈提醒;2021年12月25日,洛南县景村镇党委对景村镇八一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D2SN202112210008

2

商洛市山阳县天竺山镇多年将天竺山街道办长沟社区及原长沟乡和板仓乡的生活垃圾就地焚烧;并且用挖掘机就地掩埋(掩埋地址:原大屋场组沟顶)

山阳县

经查,2019年1月以前,原长沟乡(现为山阳县天竺山镇长沟街社区)及原板仓乡(现为阳坡村和湾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转运至长沟街道社区大屋场沟顶(里河组)村民陈兆元房屋下侧空地进行填埋。根据《山阳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商政环函〔2018〕34号)要求,天竺山镇僧道关村垃圾焚烧站2019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垃圾6吨),天竺山镇长沟街社区、阳坡村和湾坪村生活垃圾转运至僧道关村垃圾焚烧站进行集中处理。2020年3月,天竺山镇政府对长沟街社区大屋场沟顶垃圾填埋点进行清理,复平土地并恢复耕种。该地块用土壤覆盖,耕作层未遭到破坏,土地平整度与周围土地一致,无下陷情况,经走访附近群众,该地块农作物收成与周围其他地块收成无明显差别。附近未发现有随意填埋和焚烧垃圾的情况。

属实

引导群众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僧道关村垃圾焚烧站进行集中处理;督促镇村保洁员履行责任,加强垃圾分类堆放管理。

2021年12月25日,山阳县住建局党组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副局长进行了提醒约谈;山阳县天竺山镇纪委对长沟街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

D2SN202112210070

3

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东岗村,有人在河边建设了两栋楼房,十几户居民的粪便直接排入河里,并且还在河边建设了停车场

商南县

经查,“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东岗村,有人在河边建设了两栋楼房”实为: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岗村村民张天福、张正有、张天宏兄弟三户在东岗村东二组朝阳路中段的无名排水渠西侧建设了2栋楼房。这两栋楼均于2008年动工建设,2009年建成,属于村民在原宅基地自建房屋,均有土地手续,土地登记证号分别为:商(集)用(2003)字第333332号、商(集)用(2003)字第333333号、商(集)用(2009)字第333119号、商(集)用(2009)字第333632号。这两栋楼东侧有一条硬化道路(长:约12m、宽:约2m),紧邻一条排水渠。现场检查时,该两栋楼上居民日常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统一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再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河边建设了停车场”实为:建房时,为了方便楼上住户出行,将楼房东侧道路一并硬化,由于该道路较宽,附近住户偶尔将车辆停放在道路边侧;未发现两栋楼住户存在粪便直接排入排水渠的现象,南侧楼房一楼东住户私自改造管道将厨房污水排入排水渠内,调查组现场要求由城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立即将私自改造的管道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并同时清理排水渠。

属实

一是将南侧楼房一楼东住户私自改造的厨房排污管道改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并将楼房东侧排水渠内的污水进行清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排污正常,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21年12月25日,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对城关街道办东岗村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履职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

D2SN202112210077

4

1、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大西沟有几家个体在开采石子,规模很大,一天开采量为几万吨至几十万吨不等,手续不全,车辆运输时压坏公路,路边树叶上灰尘很大。前几天听说督察组要来,镇政府用高压水枪把沟两边的树叶进行清洗,且采石已停止。

柞水县

经查,“柞水县小岭镇大西沟”实为: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矿山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大西沟一带。该公司矿山采剥工程及矿石初加工由三家外协单位(具体为陕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红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柞水分公司)负责。以上三家外协单位在磁菱铁矿矿体及剥离过程中,将低品位磁铁矿采用“干式磁选”工艺进行开发利用,将干选后的废石尾渣加工成建筑骨料对外销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设备检修计划,于2021年12月初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年度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大西沟铁矿内的矿山车辆主要经过小岭镇罗庄社区新小路,局部路面有不同程度的破损现象。陕西省大西沟铁矿开采矿种为磁铁矿、菱铁矿,以上三家外协单位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将原矿石采取“干式磁选”工艺进行初加工,加工后的矿石交由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进行选矿处理,同时对废石尾渣进行综合利用加工成建筑骨料对外销售,并在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611026-11-03-014123)。2020-2021年度生产铁精粉约60万吨。2021年1月,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测试研究所,对该公司生产加工的砂石骨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砂石骨料中铁元素未达到铁矿石工业指标(陕建地测字第〔2021〕H-08-2号)要求。该公司2021年5月以前因采矿许可证未延续到位处于停产状态,6月至11月处于生产状态。现场查阅三家外协单位建筑骨料销售台账,平均每天生产销售建筑骨料约17500吨。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每天运输车辆约有500辆,按每车装载30吨计算,日销售约15000吨。该公司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发改立项备案、安全设施设计、水土保持、征占用林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大西沟铁矿内的矿山车辆主要经过小岭镇罗庄社区新小路,该矿区道路已硬化9公里,其中沥青路5.5公里、水泥路3.5公里,现场核查时,发现有20余处不同程度的破损现象。现场核查时,对运输道路两侧植物叶面进行查看,局部区域植物叶面有落尘痕迹。该公司2021年5月以前因采矿许可证未延续到位处于停产状态,6月至11月正常生产。自2021年12月初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生产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年度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现场对小岭镇工作人员进行走访,均反映镇政府近期未开展用高压水枪冲洗树叶活动,同时对道路沿线群众进行了随机走访,据被走访群众反映未发现使用高压水枪冲洗树叶行为。

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安全巡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开采作业;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四是严格落实道路清扫洒水降尘措施,及时修补道路损坏路段;五是落实属地管理,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提醒谈话处理。

D2SN202112210083


2、营盘镇安沟柞水县的首富挖山建别墅并进行售卖;

柞水县

经查,“营盘镇安沟柞水县的首富挖山建别墅”实为:陕西荣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安沟内建设的营盘镇营镇社区安沟新村安置点。陕西荣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营盘镇营镇社区安沟新村村民安置点。占用营盘镇营镇社区四组集体林地3.4128公顷(51.192亩),建设中采伐林木、剥离山体、土地平整,修建护坡挡墙。现已建成村民安置房211套(总建筑面积59500㎡),配套设施已完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卫星图片显示,以及叠加柞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9年度更数据库新,现场核查所占施工林地均在批准范围内。

不属实

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柞水县营盘镇党委和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到位。



3、凤凰镇凤街村有人打着清理河道的名义,在社川河采砂,运至河堤外农田里,洗砂卖钱,严重污染河道。

柞水县

经查,未发现凤凰镇社川河河道有采砂行为,在社川河凤街社区水滴沟口至皂河沟口之间河道泥沙淤积较多,无清淤、采沙痕迹。柞水县凤凰古镇管委会2020年在凤凰镇凤街社区滨河小区315省道旁占用建设用地(非农土地)堆存约10000立方米泥沙,周边安装了围挡;现场未发现洗沙设备,也未发现S315省道临河侧有污水排入河道痕迹。因柞水县凤凰镇凤街社区段河道淤积严重,影响行洪,柞水县凤凰古镇管委会2020年10月9日向柞水县水利局申报了《关于申请对凤镇2#、3#蓄水坝清淤的》报告,2021年1月12日柞水县水利局对《关于凤凰古镇旅游管委会申请对凤镇2#、3#蓄水坝清淤的申请》进行批复(柞水函〔2021〕4号),批准凤凰镇对2#、3#蓄水坝清淤。2021年1月15日至25日,柞水县凤凰古镇管委会对凤街社区水景观坝内的淤泥进行清理,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泥沙临时堆放在凤凰镇凤街社区滨河小区315省道旁建设用地(非农土地),作为项目建设回填材料使用。

属实

一是柞水县水利局负责加强河道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柞水县凤凰镇党委和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及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到位。

2021年5月19日,柞水县水利局局长对柞水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柞水县河道水库管理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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