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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2-0105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1-05 00:00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30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09件,现将第十九批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商洛火车站人行隧道改造工程,白天晚上施工,堆的渣土未覆盖,晚上用车拉渣土也未覆盖,噪音大、扬尘大

商州区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商洛火车站人行隧道改造工程”实为:商洛火车站东侧铁路盖板涵洞孔径增高工程,位于商州区沙河子镇。该涵洞建于2003年,全长138米,宽4米,路面宽3.3米,行人通道宽0.7米,因人行通道较狭窄,现进行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施工单位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工务段。因施工单位赶工期,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连续24小时施工作业。现场检查,有三台破碎机正在进行破碎作业,施工中产生噪音;由于在涵洞内作业,场外未发现扬尘产生;现场堆放施工渣土约600m³(抑尘网覆盖),用于施工道路回填。

属实

沙河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管。2021年12月27日,沙河子镇政府对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工务段桥隧车间主任进行约谈。

D2SN202112230010

2

商洛市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桃源村八组,村干部将山坡卖给私人,准备开采石场

商州区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桃源村八组,村干部将山坡卖给私人,准备开采石场”实为:2019年1月30日,陕西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赵峪办事处桃园村八组签订《矿山开采山坡承租协议》,租赁王洼组东西平台山坡地5亩,期限10年(2019年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0日),年租金5.5万元(含三个村民个人山坡租金)。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陕西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3月23日,批复(陕林资许准〔2021〕164号)同意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赵峪石灰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占用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桃源村、龙山村、刘河村、芦河涧村等4个行政村集体林地19.9663公顷,期限两年(2021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不属实

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D2SN202112230031

3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博隆矿业有限公司,强行占用村民的耕地,向耕地上面倾倒废渣、矿石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博隆矿业有限公司”实为: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五组。该公司名下无矿业权,系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的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从事矿山采剥、运输、粗精矿加工业务。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负责的开采矿区及破碎线均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将前期矿山采剥中产生的弃石废渣堆放在仁家沟排土场。2012年4月26日,2013年6月24日,2020年3月8日,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小岭镇罗庄社区(原小岭镇新华村)、下梁镇西新村(原石翁镇四新村)、小岭镇岭丰村村集体签订《征用土地、林山协议》,3次共征土地244.72亩,林山760.6亩,兑付补偿资金754.5765万元。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该公司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已将补偿资金全部兑付,未发现强行占用行为。该公司将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的弃石废渣堆放至仁家沟排土场。该排土场位于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铁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已办理排土场设施设计(柞应急发〔2019〕73号),征占用林地手续(陕林资许准〔2020〕781号)。2021年11月20日,该公司按照《排土场设计方案》要求,对已经达到设计排放量的区域进行修整,并开展植被恢复治理。截止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累计投入约130万元,修建平台3处,栽植苗木3.2万余株,绿化160余亩;仍在使用的区域占用林地80余亩,未超出林地批复范围。

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冯有定,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长提醒谈话处理。

D2SN202112230059

4

商洛市柞水县大西沟铁矿超范围露天开采、乱采,导致当地水、气受到污染,林地和农田被破坏。为防止被外界知道真实信息,在去矿区的路上设置了多处暗卡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实为: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矿山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大西沟一带。现场核查,该公司自2021年12月初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年度设备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大西沟内河水未发现浑浊现象。经走访周围群众,反映在前期矿山开采运输车辆通行过程中,因洒水频次不够有道路扬尘现象。陕西省大西沟铁矿首设时间为1998年2月,经多次延续变更,2021年5月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换发该公司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0002011052220113788;矿区面积4.2877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490-1050米;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经现场勘测,该公司露天开采作业面未超出采矿许可证、安全设施设计和林地批复范围。该公司在选矿过程中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废水不外排,同时在矿山运输道路沿线修建两级沉淀收集池,对矿山雨水及山浸水进行了收集。2021年11月15日,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委托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岭镇罗庄社区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报告显示均达到地表水二类水质控制要求(源泽监字〔2021〕第981号)。该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采用湿法降尘,矿山凿岩作业所用履带式凿岩车全部配备布袋收尘设施,装卸过程采用喷淋降尘。该公司在前期运矿时,运输过程中配备洒水车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安排专人对路面进行清扫,因洒水频次不够有道路扬尘现象。该公司大西沟矿区周边共设置3处检查站,分别位于大西沟沟口、大西沟窑湾、三元沟沟口,其中大西沟沟口检查站主要用于车辆限高管理,禁止高度超过2.5米车辆私自出入;窑湾检查站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检查;三元沟沟口检查站主要用于运输车辆超限检查。随机走访周边村民,均反映除窑湾检查站非矿山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外,剩余两个检查站可以随时通行,未发现有设置暗卡现象。

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安全巡查频次,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开采作业(;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四是严格道路清扫洒水降尘,落实运输车辆冲洗降尘措施;五是落实属地管理,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长提醒谈话处理。

X2SN20211223002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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