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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进一步加强监测样品管理
索 引 号 20220510-152404-86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6-12-12 00:00
名  称 洛南进一步加强监测样品管理

样品的采集是环境监测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近日,洛南县环境监测站对样品的采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要求在采样、运输、保存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和可比性。首先,采样前应由业务室制定采样方案并给各科室下达监测任务,使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测试紧密衔接,保证样品采集的数量与质量;其次,采样人员必须熟悉样品采集的全部程序和规范,严格按照有关采样技术规范执行,认真记录采样现场的各有关参数和环境现状,噪声采样必须画好监测点位示意图并标注方位。最后,将样品采集前准备阶段、采样及样品的流转和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以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监测数据准确客观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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