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20510-152901-74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6-02-01 00:00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巩固提升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市六县一区人口密集、生态环境敏感的镇和部分环境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

二、整治内容

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6类重点项目。

三、整治目标

1.村有垃圾清运车、乡镇有垃圾转运站和转运车;偏远地区实现垃圾无害化简易填埋;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

2.规模较大或连片的示范村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所有示范乡镇均建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3.示范区域所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成保护设施。

4.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5.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6.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各村庄有专门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农村治污设施运管得到保障。

7.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各示范县区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以整治片区为单位,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和管护措施,确保项目于2016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投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审查批复。

2.经费保障。中央财政投入我市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61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419万元,市级财政配套498万元,各县区政府配套资金862万元,按工程进度予以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整合相关资金统筹使用,鼓励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农村住户垃圾污水处置收费试点;要统筹改水、改厕、改路、卫生、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中投入;县级财政资金要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村庄保洁员工资等予以补助。

3.考核评估。我市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牵头,参照《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陕环发〔2012〕86号),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年度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县乡机构,夯实部门和镇办职责,科学规划设计,强化整治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完善设施建设,保障运行经费,专题研究、及时发现和着力解决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所在镇政府要配合做好项目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落实专人,全程跟踪,现场监督,逐环节、分阶段建立项目建设台账,“谁监督、谁签字、谁负责”。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

2.改革创新,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保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摆上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保障和支持,加强环保公共服务设施资产登记管理,强化日常运行维护、监测监管工作,对大、中型集中治污设施要建立专项维护经费和专业管理队伍,对农户自用为主的分户治污设施实行自用自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境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治理责任。要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和试点,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义务,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环境。加强沟通协调,多方争取投入,共建共治共享,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3.依靠群众,广泛监督。要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示制度,及时公告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县区、镇办政府要引领村委会组织发动村民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着力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激发村民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