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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40600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1-04-06 00:00
名  称 柞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1至3月份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时期。面对沙尘天气较往年增多的不利形势,柞水县持续抓好“四个不放松”,确保柞水蓝天常在。

紧抓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不放松。加强预测预报会商,规范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第一季度,针对柞水县氮氧化物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值相对较高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组织召开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印发特殊时段应对工作预警提示函,督促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工地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紧抓精准治霾不放松。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紧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的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柞水县分局联合县交通局、经贸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执法力量联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一季度,大气执法检查累计出动人员90多人次,检查企业、施工工地、餐馆等单位共123家,现场向企业(单位)下发交办单13份,下发督办单1份,整改到位38家,未整改到位3家,立案处罚3家。

紧抓散煤治理不放松。柞水县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22台28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拆除天韵酒店、盘龙观邸、阳光花园等燃煤锅炉42台,共计104.7蒸吨,完成煤改气0.2万户,煤改电0.18万户,集中供热0.5万户,散煤治理共计完成0.9万户。

紧抓监督执法不放松。持续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以及汽修、加油站及其他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针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监管不到位致使空气质量恶化的部门,强化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由县铁腕治霾办统一协调各部门落实整改。

一季度,柞水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4天,空气中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0.3%,优良天数排全市第一。 (郭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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