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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三个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101300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0-10-13 00:00
名  称 丹凤县“三个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以来,丹凤县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9月,空气优良天数为260天,辖区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或好于Ⅲ类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一是强化组织、资金、机构三个保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每年落实500余万元经费,用于环境网格化监管、“一江三河”水质巡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实321.14万元专门用于污染防治、空气水质监测站建设和运行,每年投入350万元用于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保障,确保了生态环保工作顺利开展;印发了《关于明确镇(办)环保所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各镇办成立了环保所(站),落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遴选招录的方式,为县生态环境分局补充了4名公务员,安排了3个公益性岗位,环保力量得到充实。

二是推行“河长制”、三级“网格长”制、环境监管“路长制”三长共治。将全县“一江三河”按照河流分布现状划分为16个管辖区段,由县、镇、村三级行政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三级“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等管护措施的落实,确保河道清洁、水质达标;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由县政府和各镇(办)及各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级别的网格长,各级网格内部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层层夯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推行“路长制”,对区域内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保洁等进行有效监管,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

三是坚持执法、督查、考核三个从严。开展了春季环境执法检查、高考噪声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气专项督察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出动检查人员64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10余家次、尾矿库6座、重点企业8家,立案处罚违法行为22起,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40余起,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定了《丹凤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督查办、环境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各镇(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制定了《丹凤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持续提高环保考核权重,严格兑现政治、经济两项奖惩,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充分运用环保“一票否决”制,确保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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