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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894 文  号 商政发〔2022〕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9-06 11:1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正文公开)

商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通过健身促进健康热情日益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58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达100%,促进健康商洛建设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不充分、科学健身普及程度不高、全民健身服务机构布局不够科学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运动健身、追求健康基本需要,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体育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助力“一都四区”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身设施更加丰富,赛事活动更加经常,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群众健身热情更加高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1.2%以上,县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逐渐形成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继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市、县、镇、村分别达到市级“六个一”、县级“七个一”、镇级“三个一”、村级“三个一”标准(详见附件1)。市县细化完善补短板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体育公园、1条健身步道、1个大型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场地、3个社会足球场,特别是商南县、柞水县要补齐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短板。落实新发展理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以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继续推动丹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工程、镇村器材配送工程,提高群众身边健身器材覆盖率。加强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监督验收和建成场地设施管理,督促县区落实农村器材场地维护管理。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要求,完善监督检查政策。鼓励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承接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各种活动。研究出台政策,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丰富群众赛事活动内容内涵。进一步打造品牌群众赛事活动,增加辐射效益。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推广普及冬季运动项目,持续做好足球三级联赛、篮球羽毛球城际联赛,积极开展山地户外、冰雪、水上等群众喜爱的休闲健身活动,推动体旅融合。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民间运动项目,积极争取承接举办全国、全省性的群众品牌赛事活动。按照“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要求,积极参加群众赛事活动品牌特色申报,创建商洛特色,着眼商洛地理人文资源,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跨区域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发挥市、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作用,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开展,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及时调整完善健康政策。全面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乡村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健身技能。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健身方法。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医生双向技能培训,推行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鼓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为公民提供运动处方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加强体卫融合发展具体领域、具体项目研究,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促进体育组织发展壮大。按照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推动体育组织向县区、镇(办)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围绕“三大球”振兴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普及,推动单项协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数量、提高质量,激励和引导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建立一支由优秀运动员、青年学生、体育爱好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组成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关注重点特殊人群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关注保障重点特殊人群健身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加强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孩子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健身设施器材、健身场所适老化程度,举办适宜于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环境,支持举办适宜残疾人参加的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购置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满足职工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融合,进一步加强体旅融合、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产业融合,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优化产业结构,以竞赛表演业为突破口,提高健身休闲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体育服务业现代化、体育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满足高品质生活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建设体育产业园区、体育众创空间,引入一批知名体育企业,孵化一批优质本土体育企业。持续扩大体育消费,创新消费产品,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在提高全民健身品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等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加强对新修订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整合部门宣传资源、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合力,开展经常性公益宣传,提升集体和个人自觉自愿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动性。对照“十四五”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健身示范县评价新标准,继续组织参与创建工作。落实国家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要求,积极开展组织赛事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对制约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推动落实,开展评估和报告工作。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要落实全民健身工作安排部署,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落实保障支持。各级政府继续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健身设施建设、群众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建设、健身指导宣传等经费需要。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举措,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和投入机制,确保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育部门要牵头抓好实施计划落实工作,推进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发改部门要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建立公共财政全民健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源部门要将体育发展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将体育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需求,做到优先用地、优先审批、应保尽保。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政策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纳入”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经费纳入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突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压实细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性体育场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演练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盲点。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编制要求,制定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方案,重点落实好路跑赛事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举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广智能应用。推广居家健身、线上智能健身和赛事活动开展,支持云赛事、云健身等健身新模式。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推动各级健身服务智能化建设,将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场所、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指导员及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赛事活动等各类资源纳入健身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场地预约租赁、活动宣传报名、健身培训指导、互动交流等个性化服务,促进全民健身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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