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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命名的通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1105023 文  号 商政函〔2020〕6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8-13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命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8〕37号)要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保障。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商州区大荆镇、沙河子镇,洛南县石门镇、灵口镇、景村镇,丹凤县庾岭镇,商南县过风楼镇、金丝峡镇,山阳县高坝镇、法官镇,镇安县云盖寺镇,柞水县凤凰镇等12个镇为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并对每个示范镇补助农村公路建养资金10万元。

希望被命名的“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和借鉴市级示范镇建设经验,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全面落实“两个纳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均等化服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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