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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成立十五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0-0408016 文  号 商政函〔2019〕102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30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成立十五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成立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陕政字〔2019〕56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实效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设立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郑光照 市长

副主任:武文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礼进 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

周秀成 市政府副市长

权雅宁 市政府副市长

赵晓东 市政府副市长(分管文旅工作副市长)

李育江 市政府副市长

李 华 市政府副市长

刘 伟 市政府副市长

矫增兵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刘永康 市政府秘书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宋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章银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安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汉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军 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昌兵 市政府办督察专员

谢 飞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贾彦昕 商洛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袁石军 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

巩文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红 市委编办主任

王 湘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小宁 团市委书记

赵雅莉 市妇联副主席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赵绪春 市科技局局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彦锋 市民政局局长

王 涛 市司法局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张银强 市人社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叶朝阳 市卫健委主任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军 市体育局局长

杨 明 市应急局副局长

闫英儒 市供销社主任

樊建真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卫民 市气象局局长

樊永生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赵永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 琦 商洛供电局局长

蒙小胖 商洛地电公司总经理

申志勇 商洛火车站站长

郭文龙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李进阳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明担任。

(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县区、跨部门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4.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5.组织对市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综合督查等工作。

6.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附件),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或产生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政府严格监管执法,加强隐患治理,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8.对发生重大事故、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县级政府和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典型事故或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设置道路交通、民航和水上、铁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工矿业、医疗卫生、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相关市级单位。成员单位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审定后,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

1.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协助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

协助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樊永生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职 责: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樊永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2.民航、水上、铁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申志勇 商洛火车站站长

庞学坚 商山通用机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 责:负责民航、水上、铁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贾意有兼任办公室主任。

3.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永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职 责:负责消防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赵永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住建工作的副秘书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职 责:负责房屋建筑、交通、水利、通信等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局长王林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5.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职 责:负责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汤军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职 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7.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职 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汤军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8.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卫健工作的副秘书长

叶朝阳 市卫健委主任

职 责: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主任叶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9.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文旅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文旅工作的副秘书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职 责:负责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市文旅局局长杨长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10.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市场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职 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江长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11.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职 责: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设备设施、校车、实验场所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长胡栋梁兼任办公室主任。

12.天然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发改工作的副秘书长

协助城管工作的副秘书长

协助电力工作的副秘书长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俞远明 市城管局局长

李 琦 商洛供电局局长

蒙小胖 商洛地电公司总经理

职 责: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设施建设以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徐江博兼任办公室主任。

13.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商贸流通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商贸流通工作的副秘书长

李益平 市商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商贸领域场所、成品油流通行业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李益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14.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

曹宝良 市工信局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民爆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念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15.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

副主任:协助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职 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渔业水产、烟草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清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职责

1.组织本行领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

4.针对本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5.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坚持考核。

6.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附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工作。

7.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8.每月25日前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等。

9.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体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应急处置格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商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洛市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响应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及先期处置情况。市应急局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响应分级标准,提出启动预案等级建议,经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I级响应:I级响应由国务院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总指挥部,省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受国务院总指挥部领导。

Ⅱ级响应: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总指挥部,市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受省政府总指挥部领导。

Ⅲ级响应:Ⅲ级响应由市级政府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总指挥部,县(区)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受市政府总指挥部领导。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立即做出批示,启动预案Ⅲ级响应。

立即成立总指挥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应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指挥长。

总指挥部职责:负责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统筹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组织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处置应对工作方案;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总指挥部一般下设抢险救援组(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专家支持组、新闻宣传组等。

召开总指挥部工作会议,确定指挥部架构、人员组成及各组职责,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及先期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处置方案和响应目标。

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会议要求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

视情召开应急处置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处置进展及情况变化,调整完善处置应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现场处置工作。

根据事故现场处置进展,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政府继续进行。

Ⅳ级响应:Ⅳ级响应由县(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视情派出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

对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敏感区域、敏感人群、敏感时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情况,不拘泥于分级标准,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应专业委员会成立指挥部指挥处置,或派出工作组赴事故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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