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3-0315009 | 文 号 | 商政函〔2013〕18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3-15 00:00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洛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函〔2013〕1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强我市犬类管理,净化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荣珠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 雨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陆邦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惠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高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光洲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应武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郭德福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高志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 鹏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许永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肖荣林 市物价局局长
孙志潮 商洛日报社副社长
陈传澍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贾建刚 商州区常务副区长
王宇鹏 洛南县常务副县长
史高琦 丹凤县常务副县长
党世民 商南县常务副县长
赵晓斌 山阳县常务副县长
袁良善 镇安县常务副县长
姚书祥 柞水县常务副县长
王 河 商丹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陆邦和同志兼任。各县区政府和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犬类管理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1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