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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0848-013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05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林业多样化需求日益增长,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加工经销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屡禁不止,少数地方森林火灾防范和木材运输监管措施不到位,以松材线虫病为代表的林业有害生物蔓延几率增大,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了严重挑战和威胁。为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监管措施

森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和战略资源,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于加快我市林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把森林资源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森林防火、防疫、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凡任期内因监管不力,出现重大森林火灾、疫情或发生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重大森林资源案件,遭受重大损失或被中省通报批评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继续加强封山育林工作

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的自我恢复能力,充分发挥人工促进措施的作用,采取定期封山的办法,禁止垦荒、放牧、砍柴、开矿、取土、采砂石等人为破坏活动,开展疏林补植、密林间伐、杂草和灌木清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作为我国传统的森林培育方法,封山育林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等特点。各级政府要明确封山育林的责任主体地位,及时出台封山育林规划,划定封山区域,界定封山时限,设立相关标志,制定封禁育办法,健全管护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各地要按照“国有封山育林地,由国营单位负责封育;集体封山育林地,由镇办、村组织封育;群众自留山,适宜封山育林的,由群众自封或联户封育”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逐一落实监管责任。要根据各自地理位置、劳动力、林分状况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灵活采用“全封”、“半封”、“轮封”等不同模式,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封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年度封山育林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对封育期满、符合成林标准的,经验收后列入有林地统计,并按其林种进行管理;未达到标准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决定,延长封育期限,采取必要措施,促进成林。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对封山育林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监管不力致使封山育林流于形式或酿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基石,保护林地资源是维护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监管,凡征占用林地,必须严格执行审核批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严禁假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在林权林地流转过程中,各地必须从严把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规范流转程序,坚决防止炒卖炒买林地、林木等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林农利益。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活动,对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非法占用林地重特大案件,要公开处理、公开曝光,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进一步规范资源林政管理

森林采伐限额是森林采伐蓄积的最大量,除房前屋后的四旁树外,所有采伐胸径5公分以上林木的都必须纳入限额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绝不能挪用、挤占,更不得私自调整和增加采伐限额,严禁超限额采伐林木。在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未正式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之前,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对人工林实施商品性采伐。要建立县区、镇办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林木采伐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制度,规范木材买卖、运输流通秩序。凡采伐林木销售的,必须纳入年度商品材计划管理,没有商品材采伐计划的,不得生产商品材,严禁超计划生产商品材,严禁采伐天然林用于商品性生产。各县区每年要对森林采伐限额、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强对采伐发证、木材运输发证人员的岗位培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发证。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整顿木材经营和加工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偷拉盗运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收购、非法加工、非法经销木材等违法行为,确保木材流通秩序规范有序。

五、切实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

森林火灾和林业病虫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最大灾害。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建设,千方百计预防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要以松材线虫病、松阿扁叶蜂和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木病虫害为重点,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柞水、山阳两县要按照“集中精力、科学防控”的思路,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这场硬仗,确保“山阳县年内拔除疫点,柞水县发生面积压缩1/3以上,拔除一个疫点”的防控目标顺利实现。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各地要加大木材运输和产地检疫执法力度,交通、建设、电信、电力等部门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单位要自觉配合林业部门对调入我市的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和包装材料进行严格检疫,杜绝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传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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