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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20211208-060914-196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7-13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1—2012年)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商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科技带动”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为基础,以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为重点,以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方向,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企业和单位,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特色原则。立足我市实际和产业特色,着力发展知识产权事业,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加强引导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发挥中介机构服务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促进转化原则。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技术、专利、标准一体化,形成自主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重点突破原则。在整体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商洛六县一区均培育为省知识产权强县,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增幅40%以上,至2015年专利年申请量超过500件,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万分之三,专利授权量进入全省中等位次,规模以上企业消灭零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均拥有专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企业30%以上,企业授权专利转化实施率达20%以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拥有量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均进入全省中等位次。到“十二五”末,实现我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植物品种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在四大主导产业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方面实现较大突破;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人力和知识资源实现深度开发和利用;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在全市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以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自主商标和名牌产品。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提高企业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整合科技资源,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促进产业的优化升级。一是现代材料产业。围绕建设全国现代材料工业基地目标,加快钒、铁、锌、金、钛、钼、硅、钾长石、氟等重要矿产深加工研究,开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研发、运用节能减排和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可持续发展。用知识产权促进集成创新,推进国家现代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和科技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使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二是现代农业。重点扶持林果、畜牧和设施蔬菜等优势产业,加快建设一批富有商洛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在核桃、板栗、茶叶、生猪、肉鸡、高山蔬菜等农产品良种培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控以及畜禽养殖技术、主要疫病监测防控技术等领域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新突破。重点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循环农业、设施农业,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培育一批驰名和著名商标,获得一批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形成知识产权优势。三是现代中药。依托商洛中药材资源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药种植规范化、加工现代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市场化。引进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中药产业,实现传统中药产业向现代中药产业的跨越。四是文化和旅游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以商洛花鼓、渔鼓、民歌等优秀本土文化资源为依托,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商洛特色、在国内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提高版权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利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丰富我市旅游产业内涵。推进特色旅游食品、纪念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引导旅游服务项目商标注册,培育一批旅游服务著名商标,进一步打造“秦岭最美是商洛”城市品牌。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链前端产品的研发和后端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提供科技支撑。

2、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进行原始创新,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开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或建立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合作体,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创造联合体,形成研发与生产相互促进、高新技术向产业快速转化、开发项目和培养人才相结合的新型研究开发机制。

3、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和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企业、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的广泛开展。在学校大力推进创新教育,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新竞赛和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提高学生创新技能和实践能力。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市科技项目资金的知识产权导向,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专利技术转化的扶持力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发明人创业的专利技术实施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竞争优势的专利技术产业化。

2、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积极参与制定或修订知识产权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培育一批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推动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标准。

3.推广企业商标应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商标意识,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商标参与合资、合作,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向使用自主商标转变。加强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商标培育,提高自主商标的比重。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集群建设,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展会对出口品牌进行重点宣传,加大对自主商标出口的扶持力度,提高自主商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4.加快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等版权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版权、多元化投资以版权为主体的企业,推进版权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

5、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作用,推动技术创新,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完善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技术鉴定、技术调查、专家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以及知识产权重大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法庭和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环境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3、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制定专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重点技术领域、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和商标保护报告,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提出预警,及时控制和组织应对。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对中小企业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援助。鼓励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市、县区、企业三级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作机制建设,有效发挥统筹规划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及时掌握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指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完善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我市设立相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强化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高专业水平,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3、设立知识产权信息、交易服务平台。在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不同领域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库,指导行业、企业对各类知识产权文献的检索使用,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查询和咨询服务。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鼓励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和监督机制,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安全、便捷流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洛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教育、科技、财政、工信、公安、农业、林业、商务、文广、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部署知识产权重大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具体工作。各县区、商丹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方案,夯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务求实效。

(二)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知识产权政策,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关问题。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转化引导支持、专利执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政府相关扶持资金要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积极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和其它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优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应用和管理的水平作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价、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取得知识产权纳入职工职务聘任、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体系。

(三)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支持商洛学院和其他市内高等院校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精通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专业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信息,优化人才结构,对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四)积极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我市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科普设施,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重点增强企业高管和研发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发展观,激发创新思维和创造热情,形成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O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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