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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0428 文  号 商政办函〔2022〕49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5-23 10:2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稳增长的积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我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善项目手续,不断提升项目质量

各县区要对年度能够实施的专项债券项目逐个梳理,建立清单,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制约项目实施的瓶颈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于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土地未审批或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环评手续办理缓慢等的项目,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并加快审批流程,尽快完成项目手续;对于条件成熟的新建项目,要抓紧启动招投标程序,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发行一批,加快形成与筹集资金相匹配的实物工作量,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和债券发行后闲置等现象。

二、尽早发行专项债券,尽快发挥资金效应

专项债的发行和使用必须靠前安排、加快节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根据项目数量和成熟度,合理分解安排债务限额,确保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发行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将调整收回年度限额。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问题项目处置,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合理拨付专项债券资金,杜绝库款占用、一拨了之、拨付“趴窝”等现象。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要于5月底前支出使用;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要按8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支出使用做好安排。市财政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尽快下达全年限额,落实按月通报预警制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区加大约谈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务求尽早形成有效支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质效。

三、提早谋划债券项目,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各县区要精准谋划、动态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围绕专项债券支持的九大领域,结合当地“十四五”、“一都四区”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在聚焦交通、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对城市管网建设、水利、乡村振兴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等投向的倾斜力度,将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项目、消费相关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后劲、上水平的项目作为储备重点,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群众期盼的、迟早要干的大项目、好项目,同步推进相关前期工作,以更多优质成熟的项目为后续的债券申报、发行和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四、压实各方协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并联审批、纵向联动、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点、卡点、难点问题,加快推动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要健全管理制度,用好穿透式动态监测系统,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高债券资金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跟进,强化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专项债券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实施及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督办事项。请各县区按照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逐项目制定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提升债券资金质效。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市财政局(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18991435416,2338130),市财政局汇总报市政府。

附件:1.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2.任务清单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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