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386 文  号 商政办函〔2023〕13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20 17:1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商洛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商洛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打造“一都四区”的战略部署,加快西商融合,推进全域旅游,彻底整治铁路沿线违占违建乱象,消除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推动铁路沿线环境水平提升,市政府决定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工作目标

坚持“路地结合、市县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功能优先、运行安全,生态自然、显山露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求,以铁路沿线安全管控、环境卫生治理、风貌提升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助力“一都四区”建设。

(二)整治范围

对宁西铁路、西康铁路在我市境内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环境、安全隐患、破碎山体和站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进行绿化美化提升。

(三)整治内容

1.卫生环境整治。把环境干净整洁放在首位,以“扫干净、摆整齐、树形象”为目标,下茬治理铁路沿线“脏、乱、差、违”现象,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房屋院内杂物等“三堆六乱”,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死面,保证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整洁有序。

2.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88号)要求,全面清除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对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彩钢瓦房、石棉瓦房、树脂瓦房、塑料薄膜(农用地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质建(构)筑物。二是对铁路红线范围内影响铁路安全的建(构)筑物、养殖场、停车场、塑料大棚类隐患全面拆除。三是对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对影响铁路安全的林木进行砍伐或修枝,对杆塔类隐患进行加固并签订安全协议。

3.破碎山体修复。对因工程施工、采矿等导致山体破碎、岩体裸露部分进行破损山体修复补绿。

4.站场环境整治。对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铁路两侧员工生活区,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规范物料堆放、设备摆放,保持干净整洁。

5.绿化美化提升。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现场踏勘、因地制宜,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措施,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位。铁路用地红线内有条件的统一种植护坡植被、修建隔离护栏和绿篱,对缺株、死株、破败的绿化进行补植复绿;对边角地、空地种植格桑花等花卉苗木;对进出站缓慢行驶区间段、车站等重点区域地段进行景观提升;对两侧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道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段,实施绿化美化。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璩泽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建刚 市交通局局长

王 浩 市住建局局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王 璟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 新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成员:马宏玉 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

李大为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德彬 市工信局副局长

陈军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彦平 市资源局副局长

曹可海 市环境局一级调研员

党广洲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张军旗 市城管局副局长、商州区城管局局长

姚全瑞 市交通局三级调研员

刘尚忠 市河道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李红斌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张德峰 市文旅局副局长

田红俊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社军 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丹涛 商州区政府副区长

龚富杰 丹凤县政府副县长

王建刚 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德平 镇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浴溱 柞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贾建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整治完成后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验收工作,逐一验收销号。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督导组,第一组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戴红兵担任,负责督导商州区、丹凤县和商南县;第二组组长由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刘江垠担任,负责督导镇安县、柞水县。督导组成员由市交通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抽调2名同志参加。

三、职责分工

(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成立各自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整治完成后的长效管理;负责向国铁西安局集团提供沿线景观同类型树苗(灌木类)、草种名目,确保铁路红线内外美化景观一致。

(二)市交通局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市住建局

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整治工作;对铁路沿线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市城管局

负责指导县区做好铁路过中心城区路段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市乡村振兴局

指导县区做好铁路过镇村路段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六)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市乡村振兴局,指导县区做好铁路过镇村路段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七)市资源局

负责指导县区做好铁路沿线矿山修复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八)市林业局

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铁路沿线绿化提升工作;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九)国铁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包含沿线站场环境卫生整治、防护栅栏修复,用地范围内杂物清理、场地整平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衔接,确保铁路红线内外美化景观一致。

(十)各督导检查组

负责指定县区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现场督导工作,定期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各县区按期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四、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2月25日)。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和铁路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照整治标准,全面摸排分工范围内铁路沿线环境问题,分类别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统一下达整治任务。各有关部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政策舆论宣传,为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整治落实阶段(2月26日-4月15日)。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和铁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和配合联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统筹兼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整治。各督导检查组定期开展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问题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按期高效完成。适时组织整治工作“回头看”,开展专项督导评估,确保整治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铁路管理部门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验收,并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并将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成效报市政府。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和铁路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成立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清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整治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阶段目标,落实治理项目、资金、工作责任,迅速行动,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效率、依标准、按时限完成。

(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要将治理任务纳入城乡环境提升、乡村振兴、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等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两改两转三促进”“两拆一提升”紧密结合,统筹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各督导检查组应立即行动,抽调专人,结合工作需要制定督导检查计划,对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全程跟进,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信息报送,每周四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夏阳,电话:2360583、18829043087,邮箱:1570608861@qq.com)。市政府将视情况召开调度会,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和通报点评,确保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建立机制,巩固提升。各相关县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整治后的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护主体,建立动态巡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日常查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和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