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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4-00377 文  号 商政办函〔2024〕34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25 10:2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商洛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平稳有序地完成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以下简称“统模式”)工作任务,根据《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商洛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统模式”工作,研究解决“统模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英南 市税务局局长

成 员:张晓刚 市财政局局长

吴爱武 市人社局局长

董红梅 市医保局局长

胡 志 人行商洛市分行副行长

吕 强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邱英南同志兼任,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行商洛市分行、市医保局及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涉及多个相关科室的,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任务分工

市税务局:负责“统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汇总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缴费政策、业务规则并报省税务局,对征管信息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优化,开展对参保单位的缴费宣传、培训,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优化资金缴拨流程,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人社局:梳理缴费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优化改造信息系统,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人行商洛市分行:负责社会保险费入库,专户核算社会保险资金并计付利息,依据财政部门的指令向财政专户划拨资金,组织管理金融机构的社会保险费缴库,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医保局:梳理缴费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优化改造信息系统,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梳理缴费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优化改造信息系统,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日常沟通机制

日常跨部门工作协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工作联系单(见附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发往相关成员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签字并安排落实。

(二)不定期会商机制

召集人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统模式”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三)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统模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群体性信访案件或其他可能影响“统模式”工作进展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快速应对问题机制

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统模式”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各类疑点难点问题,及时汇集整理,提请联席会议解决,发现舆情、信访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及时解决。

(五)信息共享机制

“统模式”相关的政策、数据及信息,由各成员单位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政府信息平台、部门间专线等渠道交互共享,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完成“统模式”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风险防控,密切关注舆情、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统模式”工作平稳推进。各县区可参照建立各自辖区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协调会商机制。

附件:“统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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