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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六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4-00384 文  号 无号函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27 16:4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六大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六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通过集中开展“安全提醒敲门行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消防设施补齐和消防演练”“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森林防灭火”等六大专项行动,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排查整治建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社区、传导到社会末梢,坚决遏制建筑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开展安全提醒敲门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商洛

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组织各部门、各镇办,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栋”原则,开展拉网式安全提醒敲门专项行动,逐栋、逐店、逐户敲门入户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醒整改,并有效管控;全覆盖宣传消防、燃气、自建房、用电安全常识,逐户发放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卡,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二)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开展全面“回头看”。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处理;对计划采取工程措施解危尚未完成工程整治的经营性自建房,要落实挂牌督办,持续跟踪问效;对确因拆除影响四邻房屋安全及其他原因无法拆除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防倒塌支护、硬隔离等管理措施,严防人员回流(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完成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三)集中开展消防设施补齐和消防演练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研判分析辖区消防安全风险和影响救援的隐患问题,全面补齐消防设施短板,整合区域消防力量资源,提升区域协同防灭火能力。打通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在机关单位、九小场所、居民小区、城中村、集中充电站等重点区域安装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设备,购置适合背街小巷使用的微型消防车等。以部门、镇办为单位,以学校、医院、商超、居民小区等人员聚集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区、部门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方案,协助开展消防演练。通过常态化演练,及时发现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补齐应有的消防设施设备,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火灾之前,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四)集中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各部门、镇办和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对住宅小区、楼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整改;对拒不清理整改的,第一时间提请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五)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商安委会发〔2023〕8号)要求,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复盘各项工作。运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重点围绕燃气领域“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全链条,常态化开展“扫街”行动,重点抓好各类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复盘、燃气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瓶、灶、管、阀”等不合格产品“清零”、典型案例事故警示教育、燃气领域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化管理、居民燃气用户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等相关领域打非治违、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提升改造等“十项任务”,全面构建起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从治标向治本阶段、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模式转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六)集中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区域、人群、目标、环节、时段,扎实开展“八联”行动。严格落实《商洛市森林防灭火叮咛提醒警示制度(试行)》,紧盯春耕生产、上坟祭祀、踏青旅游等人群,加密叮咛频次,落细提醒责任。开好“联络”会议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精准防范应对。加大“联宣”力度,由市林业局牵头开展联合宣教活动,形成群防群控格局。织密“联防”网格,落实“人盯人+护林防火”机制,由镇办负责,精准划定最小防控网格,加强重点区域巡查。规范组织“联训”,由各级森防办牵头组织开展联合训练和业务培训,提升扑救能力。提高“联督”效能,持续开展联合督导,对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国有林场等重点部位实现全覆盖。提升“联演”水平,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联合应急演练,缩短响应时间,提高处置效率。加强“联查”力度,各级林业、公安等执法力量,集中治理违法用火行为,做到火因必查清、责任必追究,达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及时“联动”响应,各级森防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备足物资、完善预案,确保一有火情,打早、打小、打了。(牵头单位:市森防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六大专项行动”,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守牢安全底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组织专业队伍,充分调动基层网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消除隐患。市住建局是“六大专项行动”总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县区、部门完成专项行动。教育、工信、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林业、体育、事务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督促指导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三)强化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市政府领导赴包抓县区开展督导。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住建、城管、公安、应急、消防、供电等部门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实地督导、明查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督导检查县区“六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政府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通报工作和安排调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镇办实施提级管理。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六大专项行动”,全方位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

(五)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要把“六大专项行动”作为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抓手,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等工作有效结合、统筹推进。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商洛经开区管委会每周五17:00前将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田亮,联系电话:2316097、18392973899)。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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