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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1118006 文  号 商政办函〔2021〕7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9-08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商洛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育江 副市长

副组长:张新发 市林业局局长

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学智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雪莉 市工信局副局长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亚斌 市资源局党组副书记、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曹可海 市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王和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戴 林 市水利局副局长

叶 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振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冰 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政策意见,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县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林业局副局长余振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和指导国家储备林项目的立项、审批、跟踪监督,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县区政府与陕林集团就国家储备林项目成立子公司,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护,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县区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资源局:负责推进和指导国家储备林项目区划勘界,土地和林地流转、登记,建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的审批,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环境局:负责协助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前期环境评估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交通局: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基地区道路规划设计、施工指导,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水利局: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基地建设区的水利设施保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发展与国家储备林项目相宜的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区环境综合治理,以及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其它事宜。

市林业局:负责向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和贷款贴息,研究制定《商洛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指导意见》,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督促县区加快储备林项目建设,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网商洛供电公司: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基地建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自行调整,不再发文明确。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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