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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1126009 文  号 商政办函〔2021〕98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1-08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十条具体措施。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

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的联系合作,协同开展山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快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着力解决山地机械化技术“瓶颈”。支持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率先在川平地开展玉米硬茬精量播种和小麦、油菜播种收获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支持丹凤县在北山区万亩马铃薯生产基地开展马铃薯起垄覆膜播种、培土放苗、杀秧还田、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支持洛南、商南率先创建主要农

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强化农业产业机械装备支撑

商州区、柞水县要突出推广食用菌生产智能化工厂设备、贮藏冷链等机械设备,不断提升食用菌产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要突出推广茶叶生产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病虫害机械防治、茶园修剪、中耕除草等管理机械化生产技术,提升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洛南县要突出推广青饲料收获、饲草料加工、自动饲喂饮水设备,提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和清洁化水平;突出推广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机械栽植、机械收获、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和设备,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丹凤县要突出推广中药材等产业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及多功能作业平台和加工机械装备,提高产业机械化水平。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将适宜商洛本地产业发展的农业机具全部纳入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

支持洛南县在北部高寒山区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高效施肥、残膜回收利用等绿色机械化技术推广,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县。鼓励各县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械装备和技术引进;积极发展农用无人机技术应用推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无人机飞防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

全力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化上的应用,支持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五、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鼓励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各县区在农机化生产薄弱区域培育农机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区域布局上尽可能按照商州区杨斜镇片区、夜村镇片区,洛南县北线石门镇片区,丹凤县竹林关镇片区、土门镇片区,山阳县高坝镇片区、户家塬镇片区、南宽坪镇片区、漫川关镇片区,镇安县西口镇片区,柞水县蔡玉窑镇片区进行布局安排,拉大农机化生产经营主体布局框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商洛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各县区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民(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允许大型机具多、规模经营面积大的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等县区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等监测调度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七、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地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的短板。新修建的高标准农田必须达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才能通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八、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

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产销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农机实用技能人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引导、动员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九、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加快新型农机产品试验推广和质量监督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落实属地推广责任

各县区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相关要求,加强经费保障,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负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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