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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818002 文  号 商政办函〔2021〕5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02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6月25日凌晨3时15分,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一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4人重伤、12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就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商丘“6·25”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精准研判安全形势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用电量持续增大,各类生产储存经营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加大,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

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督监管职责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要聚焦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高风险领域和不放心场所,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按照“想细、想全、想万一”要求,查找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领域,全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各县区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出租房、培训机构、“多合一”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节庆活动场所、“十四运”涉赛场馆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教育、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卫健、文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部署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督促本系统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各镇办、村(社区)要盯紧看牢老旧居民住宅、城中村、群租房、“九小场所”等易发生人员伤亡的重点区域和场所,组织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消防检查,坚决防止“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广泛张贴、悬挂到社会单位、社区居民楼院、农村集镇。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指导镇办、村(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向沿街门店发出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微信等媒体媒介,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四、加强联勤联动联防,确保灭火救援精准高效

各级应急、公安、消防救援、交通、卫生和民政等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紧急情况下大型机械设备、灭火药剂、医疗及餐饮保障、调运方式,深化部门间、地区间协作联战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训练和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居民楼院、沿街门店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区域的熟悉演练,摸清重点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周边道路水源情况,修订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强化与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镇办专职消防队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加大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全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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