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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1118004 文  号 商政办函〔2021〕59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8-10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

《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十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十八条措施

为了贯彻《中共商洛市委关于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的意见》(商字〔2021〕58号)精神,特就市政府系统改进作风制定18条具体措施。

一、精简文件

1.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中、省级已发至县团级的文件不再转发;已公开播发或见报的不再大面积发文;已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文。

2.属部门职责范围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能以部门联合发文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3.除有明确规定或市政府有具体要求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事业机构不得直接向县区政府下发文件,不得要求以县区政府名义上报文件。

二、改进会风

4.市政府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尽量召开视频会、现场会。

5.副市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召集县区负责同志到市上开会,协调事项直接到县区、到部门、到现场。

6.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议程较多或特殊情况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7.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议题,会前须充分征求意见,原则上会上不再讨论,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3至5分钟。确需延长汇报时间的,在申报议题时注明。

三、强化落实

8.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对各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对各种情况要全面掌握、了然于胸,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指挥。

9.副市长、副秘书长及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对重点工作要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周台账;当天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日清日结。

10.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工作部署类的文件,起草单位同步提供县区、市级部门和单位的任务和责任清单;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时限要求,按期上报办理结果。

11.市政府副秘书长要当好督办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事项的跟踪督办落实,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结果。

12.市政府领导到县区、部门检查工作,原则上不召开汇报会,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解决。

四、严明纪律

13.各县区、部门和单位需上报或对外发布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重要汛情灾情、重大事故事件等重要信息的要真实准确,并报经市政府核准同意。

14.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对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或信息要按时上报,未按内容或时限要求上报的,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通报。

15.汛期或疫情防控、承办十四运会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能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16.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带值班期间严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静音;对市政府总值班室或相关办公室拨打的电话要及时接听,三次不接听的视为不在岗。

17.各级干部工作日不得饮酒,周末、节假日有极端天气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的,也不得饮酒。

18.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或会议用餐,原则上在机关灶就餐,并对就餐人数、就餐标准等提前细化明确,不得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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