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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21-0408020 文  号 商政办函〔2021〕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08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春节前后是森林资源管护的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也是涉林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巡查巡护

各县区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整合力量,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部门和镇办、村组干部及护林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封山设卡、林区巡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发现,及早处置,严防酿成大的毁林事件,从源头上遏制破

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要加大对企业、厂矿、林区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做到“全知晓、全覆盖”,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教育引导林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觉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合法有序利用森林资源。

四、进一步严格督查执法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整治成效。要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对管理不严、案件多发、秩序混乱的镇办、村组实行重点管理,并依法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快查处涉林违法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做到违法行为制止到位、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违法人员追究到位。

附件:1.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生态资源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以下简称“三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以“秦岭五乱”问题治理、中省环保督察等行动为抓手,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强化案件查处,及时恢复植被,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安全,林区和谐稳定,生态环境优美。

二、工作重点

(一)重拳打击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林地许可手续的开矿、采石、挖沙、取土、建房、修路等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未批先占、边报边占、批少占多、批此占彼以及越权审批、以罚代批、以临时占地批复代替永久占地审批等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非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地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二)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冬春季节,是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的高发时段,各县区要加大对各自辖区内山头地块、自然保护地、林区道路、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等巡查巡护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乱砍滥伐、乱拉乱运、乱收乱购林木违法行为。

(三)持续打击整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借助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乱捕滥猎行为,以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为保障,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完整和安全。

三、工作步骤

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从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为期3个月,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省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部署,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治理的重大意义。召开全市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工作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夯实职责。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5日)。各级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队,开展地毯式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对排查出的案件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为后续打击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击整治阶段(4月6日至5月20日)。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和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对查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逐一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判决一起,销号一起。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县区先期进行自查,市级抽调人员逐县区对任务完成情况、机制建立情况、管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实行量化打分,公开通报,并纳入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商洛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商字〔2016〕64号)要求,对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履行好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县区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摸排,从严执法。各县区要扎实安排,落实人员分工包抓责任,深入镇办村组、山头地块、工矿场点、集贸市场等基层一线,开展全面摸排,深挖案件线索,逐条梳理,建立台账,依法严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亲自督办,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排除干扰,依法快立、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严惩违法犯罪,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三)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各级要对重大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高发多发、涉林案件查处不力、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依照《商洛市党政领导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严追究责任,彻底扭转一些地方重经济、轻生态,重发展、轻保护的局面,在全市形成重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各县区要把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制度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放在重要位置,深入研究分析、广泛开展调研,着力查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科学制定修订日常管理、巡查保护、检查监督、责任落实等制度措施,逐步完善适合本地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严格验收。市政府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照“十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调查摸底到位、违法行为停止到位、案件查处到位、植被恢复到位、整改销号到位、协作配合到位、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到位)标准对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


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李育江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世民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杜书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李丹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程 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方学民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赵 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涛 市司法局局长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境局局长

王林山 市住建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长江 市文旅局局长

李进阳 市应急局局长

江长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森林资源“三乱”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市林业局局长党世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程永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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