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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359-176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0-16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自10月1日起,我市进入秋冬季防火期,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部署。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时期,加之中秋、国庆双节临近,野外用火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安排部署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各县区要及时补充防扑森林火灾所需物资,确保防火器材数量充足,性能良好;要对防火队伍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保证来即能战,战即能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管控火源,防患未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工作,对必需的生产用火,要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和监管责任,严防跑火、漏火酿成火灾;对林区居民用火要严加管控,严防火源上山;对城镇周边人群集中的林区、国省道路两旁、旅游景点及县区、镇办交界处等重点部位的入山路口,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增派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严禁带火进山、入林;对痴、呆、傻、残、儿童等特殊群体要明确监护人员及其责任,防止玩火引发火灾。

三、及时预警,强力防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带值班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预测预报和瞭望监测、地面巡护等作用,全面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和上级决策,一遇高火险等级天气,各重点部位要增派巡护人员加强流动监控,分级分类设防。要组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人员和国有林场干部研究不同地形、不同林种、不同条件下的扑火战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防火指挥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科学指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广泛宣传,增强共识。各地要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容,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利用近年来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宣传效果,形成共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违章用火和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达到震慑罪犯,教育群众的目的。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制,逐级夯实政府和相关部门森林防火“双线”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县区、县区领导包重点火险区、县区部门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逐级包抓责任制。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使各项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到山头,做到山林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奖惩要兑现、火灾大控减的良好局面。“双节”前,市防火办要组织专门力量赴各县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双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市防火办要随机抽查各地带、值班情况,对擅离职守、脱岗、信息传递不畅的,要严肃通报批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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