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402-448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0-16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采石场(建筑用石料,包含石灰石)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采石场无证开采和不规范生产等问题依然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深化采石场“打非治违”工作,全面规范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我省泾阳县等地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坚决纠正假借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移民搬迁等名义违法违规审批临时采石场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浪费矿产资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依法依规审批的各类临时采石场,要坚决予以依法关闭取缔。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民爆物品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依法加强采石场管理工作,严防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打非治违,严格执法,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采石场专项整治活动。由各县区政府牵头,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国土、安监、公安、工商、林业、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采石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现有的临时采石场要一律实施关停整合;对符合地方规划的临时采石场,要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准予恢复生产;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延续手续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国土、安监、工商、电力等部门要吊销其相关证照,公安部门要停供民爆物品,电力部门要停止电力供应,按照 “三不留”原则,摧毁厂房、遣散人员、拆除设备,并落实有关部门、镇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关闭采石场关实关死,切实维护合法采石场的正当利益。要健全督促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机制,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防止关闭采石场死灰复燃。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辖区内采石场专项整治领导不力,临时采石场关闭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混乱或发生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注重采石场安全源头管理

各县区要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思路,结合重点项目、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工业集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治理等民生用石需求,统筹考虑城镇规划、河流、高速公路、铁路、公路干线沿线植被绿化,城镇周边、旅游景区生态美化和运输便捷、成本低廉、经济合理等因素,由县区政府负责,国土、安监、公安、林业、旅游、水务、扶贫、农业等部门参与,尽快完成采石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科学布设采石场点,引领采石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求。有关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程序,区别对待建筑石料和其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商洛实际的石料资源招、拍、挂政策和采矿权储量价款交纳办法,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整改隐患、完善相关手续,做到持证合法依规生产经营。

四、夯实责任,密切配合,积极完善采石场管理机制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落实采石场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责任。县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安监、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的信息通报、业务衔接、联合执法、工作督办等环节统筹协调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责,国土部门对所有采石场一律不得出具函件代替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出具同意生产建设函件;公安部门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企业不得审批使用民爆物品,民爆服务队不得给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企业进行爆破作业。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采石场矿权设置、资源开发、民爆服务信息、安全许可管理等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消除监管环节上的盲区和漏洞,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不断提升采石场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五、强化管理,规范开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

各采石场企业要严格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有关规定,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进行开采,坚决杜绝“一面墙”、掏采和“伞檐式”开采的模式。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清理浮石、险石,严禁在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始终把采石场不分台阶、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严重违规开采方法作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规范开采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或限期改正,依法处理。对整改不积极或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提请县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大力推广分台阶(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等开采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全面提升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