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9_B/2012-1029001 文  号 商政办发〔2012〕11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0-29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

商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明确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商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循序渐进、全面推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和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争创2012年“质量兴省先进县区”1个,省级名牌产品9个。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实施质量兴市建设

1.加强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研究制定我市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出台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市委组织部、监察局、市质监局、统计局分别牵头负责)

2.完善质量工作保障奖励制度。设立质量兴市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坚持合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综合质量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旅游局、中小企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二)扎实推进名牌战略

3.大力培育发展名品名牌。依据《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8号),做好2012年“陕西省名牌产品”和“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工作。着力推动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化农产品创建名牌产品,申报争创陕西名牌9个。(其中医药制造业2个,食品类5个,制造业2个)陕西省著名商标有所增加。(市名推委办、市工商局牵头,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

4、研究制定商洛品牌评价体系,探索开展商洛品牌认定活动。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远期目标和到2015年具体发展目标规定,以大力改善生活服务质量、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为目标,调研制定“商洛市品牌产品”的评价考核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品牌产品评价依据,适时启动开展商洛品牌认定工作。(市名推委办牵头,市名推委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参加)

5.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支持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申报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推动山阳县人民政府参加全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活动,为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市名推委办牵头,市名推委成员单位参加)

(三)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6、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参加)

7、全面加强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管理。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启动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完成全省开展的对10种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净含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万家中小企业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卫生局参加)

8、加强认证认可监管管理。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食品、农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行认证认可结果采信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开展的“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各类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分别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环保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参加)

9、积极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抓好县级食品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及资格认证工作。配合全省开展的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技术资源整合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检验行为。(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参加)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10.实施质量安全报告制度。配合全省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和适时发布产品质量统计调查结果工作。继续落实并进一步提升市、县二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质量。推进企业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督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市质监局牵头,工信局、农业局、统计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旅游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五)严格实施质量监管

11继续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特别是食品的风险监测。继续完善和发挥“商洛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检测研判中心”作用,为政府及时做出决策提供科学数据和有力技术支撑。(市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

12.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目标,以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早餐和校车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市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办分别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内容和任务,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地位。

(三)认真履行职责。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职能,认真负责的履行好各自职责,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领作用,认真研究,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并及时检查督促和沟通协调,确保所负责的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认真主动完成相关任务,共同推动《质量发展纲要》的全面有效落实。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