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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20211208-071606-439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20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73号),加快建设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全市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市、县区根据本级实际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广泛参与的建设思路,采取“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式,重点建设市、县两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商丹循环工业园区和各县域工业集中区的服务平台共同构成的公益性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机构三个方面组成的服务主体,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共需对接、便捷有效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服务。

(一)突出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各级政府要确定公益性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为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全市综合服务平台力争2012年底前建成运营,各县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窗口”服务平台在2013年底前全部组建完成。县区政府要对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二)培育完善社会化服务机构。以认定服务示范平台(特约服务机构、重点服务机构)为手段,引导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不断开发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产品的性价比。引导有较强服务能力和良好服务信誉的服务机构加入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加强服务协作与交流,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创建省级服务示范平台10个以上。

(三)组建市县两级专家顾问团。加快组建由熟悉各项政策、精通企业管理、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所需相关咨询服务。专家顾问团要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咨询服务、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制度和专家信息库,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做好服务信息采集、服务情况和效果记录,建立服务档案。市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管理和指导,尽快形成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三、服务内容

(一)开展创业辅导。以营造创业环境、促进全民创业为重点,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依托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创业基地,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的创业服务。

(二)强化人员培训。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利用中小企业远程培训教育基地,开展各类培训;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企业自主培训。

(三)提供技术支持。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试制、试验、生产工艺改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创造条件,提高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与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产业集中度较高或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

(四)开展信息咨询。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市场、人才等信息为重点,加快现有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的改造和升级,提高网络技术水平,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加大信息发布量,建立健全开放、便捷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建设完善市、县中小企业信息分网。

(五)拓宽市场空间。着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市场推广、展览展销、品牌打造、对外贸易、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加综合性交易会、展示会、推介会,加快合作交流机制的形成。在各级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产品网上展示平台。

(六)提供融资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指导、贷款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突出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担保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为广大中小企业开拓更多的融资渠道。

(七)开展信息咨询。以经营战略、组织设计、市场营销、财税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审计认证、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管理、市场、财税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八)加强法律维权。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维权体系,开通企业投诉电话,负责受理中小企业对政府职能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法律顾问团,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事务,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快体系建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发挥扶持政策在引导社会资源、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加大对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用于支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需求量大的服务资源实施集中采购;加大对重点服务内容的补助力度;通过奖励的方式引导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三)规范运行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市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诚信和质量意识教育,建立完善服务市场的信用体系,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和乱收费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等,规范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交流,加强对服务机构、综合平台工作及服务企业典型事例的宣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需求调查,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开阔思路,创新模式,加快建设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中小企业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提高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能力。加强综合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服务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带动能力。加强专业化服务队伍培养,提高专业执业资质人员在服务机构中的比例,增强服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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