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609-768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20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年初下发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通知(国发〔2012〕6号),省委中心学习组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专门研究了就业工作,市委中心组4月16日开展集体学习并对全市就业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部署。近期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就业政策,在千方百计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和扩大就业,取得了明显工作效果。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凸显,劳动者利益诉求发生新的变化,劳动关系调整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给就业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努力改善当前就业状况,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就业形势,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指导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工作的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发改、财政、税务、建设、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工作的局面。

二、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各县区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予以统筹安排,千方百计提高全市就业容量,最大限度缓解就业困难。要坚持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坚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使之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不断增加农村就业机会;要注重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完善城镇社会化服务体系,挖掘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把灵活就业作为增加就业岗位的一条重要途径,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总体就业规模,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不高于4.5%。

三、用好就业资金,加大专项扶持。要按照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保障就业工作的资金支出比重,努力形成与就业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按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等各种政策工具,使每个劳动者就业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有求职意向的,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有培训意愿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要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就业服务,被企业吸纳的,要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企业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的,要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并帮助联系就业场地;灵活就业的,要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与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一样给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帮助其早日实现就业。

四、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自主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各县区政府要对现有各部门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重点鼓励、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机制,扩大贷款规模,优化操作流程,确保完成今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的目标任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要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农民工创业示范县”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活动,全面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全民创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企业岗前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不断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抓紧培养一批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技术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积极实施 “人人技能工程”、技能就业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项目,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帮助农村劳动者通过提高素质和技能实现就业,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万人。

六、统筹城乡就业,建立长效机制。要把促进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确保对登记失业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建立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力争做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要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重点解决好工资拖欠、规范劳动管理、保障劳动安全、搞好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并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确保农村劳动力“走得出、留得住、有保障”。要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统筹规划和积极拓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等多种转移就业渠道,加快构建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2万人,劳务输出51.1万人,创经济收入31亿元的目标任务。

七、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是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要把规范化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作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狠抓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和普及率,积极主动为基层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人员、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起设施齐全、运作规范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有效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