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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继续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704-091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5-07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继续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级驻商有关机构:

市人行制定的《继续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继续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人行

为了继续贯彻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金融机构继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年信贷要以中小微企业、“三农”、居民消费、保障性住房等为重点,更加注重改善民生金融服务,尤其要加大对工业园区、水利建设、移民搬迁、保障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显著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资金保障。

(二)目标任务: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预期增长14%,新增贷款7.5—8万亿元。结合商洛实际,2012年全市新增贷款力争达到40亿元,增长21%左右,其中涉农、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要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幅,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要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宏观调控和区域发展并重原则。准确把握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稳健发展,稳中求进,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通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进促稳,增强金融宏观调控弹性,拓宽宏观政策调控空间。

二是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原则。通过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经济金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等准入制度,逐步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根据市场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产品多样的金融市场体系,使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坚持多方协作共谋发展原则。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及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合作,形成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各方社会资源的凝聚效应。加强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形成产业规划指导,财税政策扶持,金融服务支撑的协作机制,为发展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重点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在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坚持“有扶有控”,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循环经济是商洛经济发展的主线。各金融机构要围绕这一主线,支持我市由能源消耗的发展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循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我市建设一批既错位发展又互为依托的循环工业园区,重点支持商丹园区和各县工业集中区,并支持商丹园区实现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同时,要贯彻落实好国家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信贷政策,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和优化。支持辖区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减少能耗、物耗和水耗。支持一批行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和规模扩张,增强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大对项目建设和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围绕基础设施、现代材料、生态旅游、现代中药、绿色食品、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西合、西康复线及三门峡至宜昌铁路商洛段建设,山柞高速、榆商高速商洛段建设,312国道二改一,辖内电网优化和干线光缆网络建设,促进辖区基础设施改善。围绕“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方略,支持城镇建设。重点支持丹江综合治理、南北环线、商鞅大道、旧城改造、丹南新区、南秦新区、亚迪城等项目,努力实现2016年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50%的目标。

(三)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金融支农效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改进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繁荣。支持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抓好核桃、马铃薯、设施蔬菜、中药材等四大优势产业。支持加快发展生猪、板栗、茶叶、烤烟等区域特色产业,以及“一村一品”和“一县一业”。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合重组,提升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扶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加大对劳务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创业和增收。积极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稳步发展。做好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从小微企业特点出发,细分企业类型和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动产(权利)担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循环自主贷款等多种信贷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范围,围绕应收账款、存货等创新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信贷产品。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结算、结售汇、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切实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全年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企业贷款增速。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商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个体工商经济发展壮大。

(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满足安居工程合理资金需求。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积极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促进扩大有效供给,防止在供给预期方面形成房价反弹压力。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积极满足首套房家庭的合理贷款需求。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购房用途、住房性质、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

(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加大对三条精品旅游线路、四大国家森林公园、十大精品旅游景区深度开发的支持力度。支持柞水凤镇、山阳漫川、商南金丝峡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名城、旅游小镇、旅游乡村深度开发。支持文化创意、广告演艺和休闲养生等产业,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支持发展自然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配套发展历史人文旅游和红色旅游。积极支持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和医疗保健等服务业。围绕打造区域物流中心,支持商山物流园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完善物流和检测检验等公共平台。支持为主导产业配套的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服务业发展。

(七)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探索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整合财政、人社、扶贫等多部门政策资源,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形成金融支持返乡农民工、妇女、青年创业的政策合力,促进全民创业。按照《关于下达2012年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6号)要求,2012年,我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投放不低于6亿元,各金融机构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抓好贷款投放。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精神,增加扶贫贴息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残联发〔2011〕6号)精神,主动承担康复扶贫贷款的发放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信贷覆盖范围,全面提升消费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市人行要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把握好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关于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调控地方法人机构货币信贷投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继续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货币信贷调控工作,确保宏观政策落实到位。各金融机构要将盘活的信贷存量优先满足“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贷款需求,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在稳步促进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健康有序发展四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市场为主导,不断增加社会融资规模,提升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二)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促进信贷有效投放创造条件。围绕经济发展和客户需求,金融机构要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帮助客户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开发新的产品,提升金融业整体服务功能。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林木)使用权、房屋产权及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做好集体林权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面开展。加快业务引导,推动辖区票据业务加快发展。鼓励保险类金融机构创新保险产品,为信贷投放创造条件。

(三)提高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契合度,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政策合力,为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对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增加法人类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在总量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对财务正常、支农资金紧缺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及时给予流动性支持。三是按照《关于印发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激励政策,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造条件。四是按照《关于印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五是依据《商洛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对完成信贷投放任务的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调动信贷投放积极性。

(四)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实体经济的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扎实推进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加快支付产品创新。鼓励各类支付服务组织向农村市场延伸,提高农村地区跨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办理效率。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提高支农、惠农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地区开展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业务。二是全面提升国库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宣传,扩大电子缴税业务种类和使用范围,推动横向联网系统覆盖率,切实提高电子缴税业务量和加快税款入库速度。三是稳步提高现金保障能力。按照“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人民币流通预警监测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交易的合理现金需求,增强现金供应保障能力。四是加快培育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信贷市场为重点,引导银行业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培育发展信用评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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