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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736-349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05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2年高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至6月8日、6月23日至6月24日进行,为了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传播招考信息,组织团伙舞弊,严重损害广大考生利益,直接威胁高考、中考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搞好高考、中考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当前高考、中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细致地做好高考、中考各项工作。

二、狠抓安全保密,确保万无一失

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综合环境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招生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把考试安全和试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成立保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存放试题的保密室硬件设施必须达标,规章制度必须完善,职责任务必须明确,选派的保密干部必须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试题运送、保管等重要环节,公安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押运和值班,保密和公安部门要对全市高考、中考保密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启用。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修订细化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对考试安全、考生人身安全等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提高涉考人员对各种突发、偶发事件的判断和处置能力。要完善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告,不得延误。对不负责任造成失误失职的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务管理,严明考试纪律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持对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公平考试、公平竞争的考试氛围。要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宣传教育部新修订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消除考生侥幸心理,营造诚信考试,公平竞争环境。要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严把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遴选关,不参加培训不能上岗,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职责不明确不能上岗,不掌握规则和程序不能上岗。要发挥技术防范作用,有效遏制高科技作弊,考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手机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加强对涉考人员参与违纪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要加强网络和信息管理,工信和文广部门要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加强网站、网吧管理,及时阻断和清除各类涉考有害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舆论环境。

四、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招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力量和工作措施,统筹协调,严密组织,科学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宣传、教育、保密、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药监、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群策群力搞好高考、中考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考、中考期间,成立联合指挥协调办公室,市、县区有关招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办公,教育部门要成立考试督察组,向各县区派驻督察员,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检查考试组织工作。要建立和落实高考、中考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高考、中考组织工作各个环节无缝衔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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