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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857-690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4-05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商洛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涉土涉矿违法行为,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对象

(一)目标

严肃查处涉土涉矿违法行为,降低全市土地、矿产违法比例,将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任务

1、核查图斑。认真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依法查处。查处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事查人,立案率100%,结案率95%以上;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该拆除的拆除,该移送的移送,该复耕的复耕。

3、扎实整改。要以降低违法比例,降低问责风险为目标,认真吃透中、省政策精神,把握时效,逐宗梳理,有针对性的研究整改应对方案,集中人力,分工负责,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三)对象

1、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步骤时限

(一)动员部署(2012年3月10日至3月15日)。调整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培训人员。

(二)全面核查(201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进一步逐宗核查,掌握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详情,甄别占50亩耕地以上的项目用地、汇总国省重点项目用地,准确定性,正确填报,及时上报。

(三)化解问题(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领会政策精神,查处违法行为,确定直查督办案件,曝光典型案件,积极消化问题,力争降低违法比例。

(四)督查整改(20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5月20日前,市上开展督查,确定集中整改区。31日前,县级完成督查后的整改工作,县(区)政府上报初步核查数据。

(五)接受检查(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5日前上报全市初步数据,迎接省级复核检查,进一步开展整改,配合做好省级警示约谈工作。

(六)开展验收(2012年7月1日至8月10日)。7月20日前完成市级验收;8月15日前省级完成验收,迎接部级验收。

(七)汇总小结(2012年8月11日至8月31日)。总结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总县(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数据,8月15日上报全市最终数据成果,总结工作。

(八)约谈问责(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国土资源部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分工。市政府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下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时限,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度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负责卫片执法检查信息沟通、文稿起草、数据报送、资料汇总、技术指导、系统维护及组织配合上级验收等工作;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闻素材的采集、媒体宣传的联络等工作。

(二)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卫片执法检查中重大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协助查处;对涉及问责人员提出监察处理意见,追究违法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市人社局负责协助监察局做好问责人员问责处理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的业务工作,开展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移交移送涉嫌犯罪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法案件。市发改委负责及时提供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协助查处违法案件,对违法用地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市规划局负责对用地单位的建设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进行审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查处。市林业局负责协同查处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违法案件。市农业局负责协助国土资源局做好耕地破坏程度及复耕耕地的鉴定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国土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完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市工商局负责提供违法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等相关资料,协助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安监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违反安监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环保局负责对卫片检查中涉及违反环保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电力局负责在违法案件查处中对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以及涉矿的违法企业和个人不得供电。市法院负责及时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涉土涉矿违法案件并从快予以执行到位,对国土资源部门执法工作全力配合协助。市检察院负责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对重大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协助查处。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和侦查。市司法局负责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普法宣传规划,开展宣传。市广电局负责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

(三)卫片执法检查业务职责分工。市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业务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地籍规划科负责对城区“四办两镇”范围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负责审查县(区)《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规划情况”。

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负责对城区“四办两镇”范围内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审查县(区)《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

矿产管理科负责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审查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

执法监察支队负责涉及市级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执法监察科负责审查上报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汇总表》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四)商州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工。商州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商州区人民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负责城区“四办两镇”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州分局负责商州区“四办两镇”辖区之外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别核查整改,统一汇总填表,商州区人民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业务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服务,严格把关,在各类卫片检查登记卡上签字确认,对认定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违法案件要严格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四到位”。每县区选择2宗典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公开查处结果,打击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被确定为重点整改地区,省厅将责令限期集中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被责令整改地区的土地或矿产的审批;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的,实行一票否决,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复核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二)把握政策,及时消化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对人、对事已依法作出处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已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问责时不予计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地方政府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时按试点政策判定;经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三)坚持标准,准确判定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四)落实责任,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迅速及时。要严肃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县区要对本辖区乡、镇、街道办要进行划分,明确包干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逐级落实责任。业务核查人员对核查结果签字后报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卫片检查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审查签字后交由工作人员填表录入,工作人员校核签名后,出具正式表格呈办公室主任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呈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签字。层层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开展成果审核工作时,审核人员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要进行实地核查,及时纠正。严格按照时间进度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果应用

(一)县(区)政府。对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5%的,在下年度建设用地指标调配上大幅予以倾斜;超过15%的,被国家、省级问责的,停止下年度建设用地审批转报,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逐步解禁。

(二)卫片执法检查成员单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员单位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纳入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履职良好,可优先参评年度优秀考核单位;履职不良,取消优秀单位参评资格,直至追究责任。

(三)卫片执法检查业务部门。县(区)连续两年违法比例超过15%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业务部门,取消单位评选先进集体资格,负责人引咎辞职;违法比例低于15%的,单位在参评各级先进集体时优先考虑,负责人在参评优秀公务员、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

(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对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核查高度负责、审核作风严谨、配合态度积极、上报准确及时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在优秀评选、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工作推诿扯皮、审核不负责任、配合态度生硬、上报拖拉延迟的工作人员,严厉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追究工作责任。

附表:1.《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9.《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

10.《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12.《军用土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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